发现另一半出轨后,很多人的第一反应不是离婚,而是让对方写一份"保证书"——再犯就净身出户、房子归我、孩子归我。这种协议在法律上叫忠诚协议,但它到底有没有用?今天就来把这件事说透。
忠诚协议,法院不是全都认
先说结论:忠诚协议不是废纸,但也不是写了就一定能赢。
2019年之前,各地法院对忠诚协议的态度非常分裂。有的法院直接说"忠诚属于道德范畴,法律不强制执行";有的法院却支持按协议分割财产。
2021年《民法典》施行后,情况清晰了不少。最高人民法院的态度是:单纯约定"出轨就净身出户"的协议,如果限制了一方的基本生存权利,法院大概率不支持。 但如果协议具体约定了财产分割方案,且内容合理明确,法院可能会参照处理。
吴丽玉律师在福州执业9年,经手过不少这类案子。她的经验是:忠诚协议能不能被支持,关键看三点——写什么、怎么写、签完以后发生了什么。
三种写了也白写的情况
第一种:剥夺人身权利的条款。 比如"出轨就放弃孩子抚养权""出轨就不能探视孩子"。抚养权和探视权是法定权利,不能通过协议预先放弃,写了也没用。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唯一标准是"有利于孩子成长",不看你的协议。
第二种:极度不公平的财产约定。 "出轨就净身出户,一分钱不能带走"——这种条款表面上解气,实际上法官很难支持。因为净身出户等于剥夺了一个人的基本生活保障,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福州就有过这样的判例:晋安区一对夫妻签了净身出户协议,男方后来确实出轨了,但法院只判了女方多得20%的财产,没有按"净身出户"来。
第三种:纯道德性的空泛承诺。 "我保证以后对老婆好""如果再犯错就接受任何惩罚"——这种没有具体财产指向的协议,法院根本没法执行。因为它本质上是道德承诺,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财产约定。
怎么写才有效?记住三个要点
结合福州的司法实践,吴丽玉律师总结了三个要点:
1. 写成"婚内财产协议",不写"忠诚协议"。
标题和内容都不要出现"忠诚""保证""悔过"这些字眼。直接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以下财产的归属约定如下。这样协议就脱离了"以惩罚出轨为目的"的框架,变成了一份正常的夫妻财产约定,法院支持的概率大大提升。
2. 财产指向必须具体。
不要写"所有财产归女方",要写清楚——鼓楼区XX路XX小区3栋501室归女方所有、车牌闽AXXXXX的车辆归女方所有、XX银行账户(账号:XXXX)内的存款归女方所有。越具体,越容易执行。台江区法院2023年有一个判例,就是因协议写明了具体房号和存款账户,法院完全按协议判了。
3. 立即办手续,别等"将来"。
签了协议约定房子归你,但不去办过户,等于没签。不动产的归属以登记为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归属,涉及不动产的,应当办理登记。仓山区就有一个案子,夫妻签了协议但没办过户,离婚时男方反悔,法院最终没有按协议来判。
公证到底有没有用?
很多人问:要不要拿去公证?
公正有用,但作用是有限的。 公证只能证明"这份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的、签名是真实的",不能把一份无效的协议变成有效。如果你的协议本身写了"净身出户"这种极端条款,公证完照样执行不了。
但公证有一个实实在在的好处:防止对方事后说"我是被逼着签的"。 在福州,马尾区公证处就可以办理夫妻财产协议公证,费用不高,几百块钱。如果你对协议的效力心里没底,花这个钱买一个"自愿签署"的证明,是值得的。
和离婚损害赔偿有什么关系?
这是很多人都搞混的地方。
忠诚协议和离婚损害赔偿是两条路。忠诚协议是事先约定,离婚损害赔偿是事后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等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福州法院对"与他人同居"导致的损害赔偿,一般支持金额在1万到5万之间。
如果你签了一份有效的财产约定协议,同时又符合损害赔偿的条件,这两项是可以叠加的——协议约定多分的财产归你,另外还能主张一笔损害赔偿金。相当于双重保障。
签协议不如经营感情,但如果感情真的出了裂缝,一份写得好的财产约定至少能保护你的经济利益。关键是:不要意气用事写"净身出户",把协议当作一份正常的财产安排来写,具体、明确、及时履行。
「出轨取证系列」下一篇,我们聊聊微信聊天记录怎么截图才能当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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