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九九五年的深秋,风刮在脸上已经有了刀割般的冷意。我站在厂办公楼前的通告栏下,看着上面那张白底黑字的开除决定,鲜红的公章刺得我眼睛生疼。人群在我身后指指点点,我低着头,死死咬着嘴唇,直到尝到了血腥味。

我叫林浩,那年二十二岁,是市里第三机械厂的翻砂工。那个年代,能进国营大厂当个工人,相当于端上了铁饭碗。我父母早亡,留下我和小我十岁的妹妹林雅相依为命。我原本以为,只要我肯卖力气,多加夜班,这只铁饭碗就能护着我们兄妹俩安稳度日。

可现实从来不管你有多难。十一月初,妹妹突发急性哮喘,高烧不退。那时候没有所谓的带薪事假,请假不仅扣全天工资,还要扣当月的全勤奖和粮油补贴。我实在没钱带她去大医院住院,只能抓了药,大着胆子把她偷偷带进了厂里,安顿在翻砂车间后面废弃的杂物间里。我一边干活,一边趁着师傅不注意溜过去给她喂水喂药。

纸终究包不住火。第三天下午,厂里搞突击安全检查,带队的正是厂长沈青。

沈青是我们厂唯一的女厂长,四十多岁,平时总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齐耳短发,面部线条硬朗,走起路来雷厉风行。厂里没人不怕她,私底下都叫她“铁娘子”。

当她推开杂物间的门,看到躺在破棉絮里咳嗽不止的林雅,还有旁边偷偷架起来熬药的电炉子时,脸色瞬间铁青。

在存放易燃木料的车间附近私拉电线熬药,这是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死罪。

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沈厂长当场让人熄了电炉,转头看着我,眼神冷得像冰:“林浩,去财务室结账,明天不用来了。”

我当着十几个工友的面,“扑通”一声给她跪下了。我不怕丢人,我只怕丢了这份工作,我连给妹妹买药的钱都拿不出。我拽着她的裤腿,语无伦次地求她,发誓再也不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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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沈厂长只是用力抽回了腿,丢下一句“厂有厂规,规矩不能给你一个人破”,便头也不回地走了。第二天上午,我像个游魂一样去财务室领了最后的半个月工资,一共五十六块钱。捏着那几张薄薄的钞票,我觉得天都要塌了。走出办公楼时,人事科的老王叫住了我,说沈厂长让我去她办公室一趟。

我心里没有一丝希望,只觉得麻木。推开厂长办公室的门,沈青正站在窗前抽烟。见我进来,她把烟头摁灭在烟灰缸里,指了指办公桌对面的椅子:“坐。”

我没坐,只是木然地站着。

她叹了口气,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信封,推到桌角:“这里面是三百块钱,算我个人借给你的。先带你的妹妹去市医院把病看好。”

我愣住了,难以置信地看着她。前一天还冷酷无情将我扫地出门的“铁娘子”,此刻却拿出了相当于她一个月工资的钱借给我。

“别误会,”她看着我的眼睛,声音依旧平静且严厉,“开除你,是因为你犯了安全大忌,如果不严惩,以后厂里谁都敢乱拉电线,真出了火灾,几百号人的命谁赔得起?但我也知道你的难处。这三百块钱,你得还我。”

我颤抖着手接过信封,眼泪终于没忍住掉了下来。我哑着嗓子说:“沈厂长,谢谢您。可我没了工作,以后拿什么还您……”

沈青没有接我的话,而是从桌上的便笺本上撕下一张纸,飞快地写了一行字,然后折叠起来,塞进我的手里。

“拿着这个。”她盯着我,目光里有一种我当时看不懂的深意,“带妹妹看好病之后,把她托付给亲戚或者乡下的老人照顾一阵子。你自己买一张去南方的火车票。去这个地址找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