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家商会的会长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当任期届满两年仍拒不换届,当合法理事被拒之门外、举报者遭侮辱诽谤——这家曾经承载着在津江西籍企业家希望的商会,正在滑向治理失控的深渊。

一、失信的掌门人:法院限高令下的"双料书记"

2025年1月17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的一纸限制消费令,揭开了天津市江西商会会长王辉中的另一重身份——失信被执行人关联责任人。因天津锦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王辉中被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不得乘坐飞机、高铁一等座,不得入住星级酒店,不得购买不动产……

【上图为“限制消费令”部分截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上图为“限制消费令”部分截图】

然而,这份法律文书似乎并未撼动王辉中在商会的地位。时至今日,他依然同时把持着天津市江西商会会长、党支部书记、法定代表人三顶"帽子",甚至还出任了换届领导小组组长,主导着本应将他取而代之的换届工作。

"一个被法院限高的失信人员,怎么能继续当商会会长?更荒唐的是,他还是党支部书记,这不是在打党的脸吗?"举报人时光的质问,振聋发聩。

根据《天津市江西商会章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会员须"诚信经营,社会信用记录良好";第三十一条要求负责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和较高的声誉"。而中央及天津市关于失信联合惩戒的相关规定更是明确: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人员,依法不得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及党组织负责人。

章程与法律的明文规定,在现实面前形同虚设。王辉中以失信之身,端坐于商会权力之巅,这本身就是对法治精神、对社团治理规则的公然挑衅。

二、超期的任期:两年零四个月的"非法掌权"

如果说失信任职是道德与法律的双重失守,那么超期不换届则是对商会治理根基的彻底动摇。

天津市江西商会第三届理事会于2020年1月换届成立,按照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每届任期四年,到期应召开换届大会。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且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再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然而,从2024年1月任期届满至今,已经过去了整整两年零五个月。没有合法的延期审批,没有合规的换届筹备,王辉中和他的管理团队就这样"超期服役",将商会的权力牢牢攥在手中。

这不是简单的"晚点",而是对社团法人治理结构的根本性破坏。会员代表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选举与监督职能被架空,民主程序沦为一纸空文。当任期可以被无限延长,当换届可以被随意搁置,商会便不再是全体会员的商会,而变成了少数人可以长期盘踞的"私人领地"。

三、被操纵的会议:一场精心导演的"伪理事会"

2026年5月20日,一场所谓的"理事会"在天津市江西商会召开。这场会议,成为了商会治理乱象的集中爆发点。

举报人时光,作为商会的合法会员、理事、副会长,却被刻意排除在会议之外——他没有收到任何会议通知,当他得知消息要求参会时,被断然拒绝。

据《天津市江西商会章程》规定,"会员如在2年内无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经理事会确认,视为自动退会。"

但本次“理事会”参会者的选择,并不是按照商会章程规定,通知现有合法理事参加,而是由商会刻意选择了多年前报民政部门登记的26个人(其中大部分是2年内未缴纳会费而丧失理事资格的无效人员)。即便如此,最终也只有12人参加会议,未达到商会章程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

更令人瞠目的是,签到表上存在大量违规代签:张勇代签3人,许红彪代签2人……一场本该由理事本人出席、行使表决权的会议,就这样被"代签"出了虚假的参会人数。

"这哪里是理事会?分明是一场精心挑选演员、伪造出席人数的闹剧。"一位不愿具名的理事这样评价。

章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而这场会议,从通知到参会,从人员资格到表决程序,全链条、系统性地违反了章程规定。

就是在这样一场"伪理事会"上,王辉中"当选"为换届领导小组组长。一个本应被换届取代的人,却主导着换届的进程。这荒诞的一幕,像极了那句古老的政治寓言——让狐狸看守鸡窝。

四、缺席的监管:监管者为何为违规站台?

更令人费解的是,这场程序严重违法的理事会,竟然有天津市工商联的两位领导到场参会。其中,组织建设部处长卢昊,作为直接分管商会工作的负责人,对商会的违规情况并非不知情。

据举报人时光称,他曾多次通过当面反映、邮寄挂号信、提交书面材料等方式,向卢昊及天津市工商联实名举报王辉中失信违规任职、商会超期不换届、理事会程序违法等问题,但始终石沉大海,没有任何调查、没有任何反馈、没有任何整改。

一边是对实名举报的置之不理,一边是对违规会议的公开站台。这种鲜明的反差,不得不让人质疑:监管者的立场究竟站在哪一边?

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天津市工商联本应肩负起监督指导社会组织规范运作的职责。然而,当失信人员把持商会、当换届程序形同虚设、当会员权利被肆意践踏,监管者却选择了沉默与纵容,甚至亲临现场为违规行为"背书"。

监管的缺位,是商会乱象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当违法违规行为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当举报投诉得不到任何回应,底线便会被不断突破,秩序便会荡然无存。

五、黑箱与打压:内部治理的全面崩塌

比程序违法更可怕的,是内部治理的全面崩塌。

财务,是商会的命脉,也是会员最关心的问题。然而,天津市江西商会的财务却长期处于"黑箱"状态。会员依据章程第十五条赋予的知情权,多次要求查阅财务审计报告、会费收支明细,均被蛮横拒绝。章程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但商会至今拒不执行。

不公开、不审计、不透明——当会费的收支成为一笔糊涂账,当财务的监督成为一句空话,会员的共同利益如何保障?侵占、挪用的风险又如何防范?

比财务黑箱更令人心寒的,是对异见者的打压与报复。

2025年1月29日,商会内部发生针对多名会员的侮辱、诽谤、谩骂案件,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相关人员受到治安处罚。在商会理事群中,执行会长刘亚飞和副会长张勇等人对提出异议的会员肆意攻击、恶意中伤,甚至利用群管理权限,将时光、吴汝雄、胡胜民等二十几位持不同意见的会员悉数踢出群聊,试图封锁声音、压制监督。

贿选争议、人身攻击、造谣中伤、打击报复……当一家商会的内部交流充满了谩骂与攻讦,当正当的诉求换来的是侮辱与排挤,商会便不再是团结互助的家园,而变成了党同伐异的战场。

六、商会何为:当"赣商精神"遭遇治理危机

江西商人,自古便有"江右商帮"的美誉,以诚实守信、抱团发展著称。天津市江西商会的成立,本应是在津江西籍企业家凝聚乡情、资源共享、共谋发展的平台,其章程中"开放包容,引领服务,团结凝聚,合作共赢"的宗旨,曾让无数赣商心怀向往。

然而,如今的天津市江西商会,却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治理危机。失信的掌门人、超期的任期、被操纵的会议、缺席的监管、黑箱的财务、打压的风气……重重问题交织在一起,将这家商会推向了失控的边缘。

这不是一家商会的孤例。近年来,部分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失范、监管缺位的问题时有发生。当权力失去制衡,当民主沦为形式,当监督形同虚设,任何组织都可能滑向"少数人把持"的深渊。

天津市江西商会的困境,提出了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究竟靠什么?靠掌门人个人的道德自觉?靠会员的逆来顺受?还是靠完善的治理结构、严格的监督机制、畅通的救济渠道?

答案显然是后者。只有让章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换届真正体现会员的意志,让财务真正晒在阳光下,让监管真正长出"牙齿",社会组织才能行稳致远。

日前,举报人时光已向天津市纪委监委等多个部门提交实名举报材料,要求对王辉中违规任职、商会违法换届、卢昊失职渎职等问题进行立案查处。此事后续进展如何,我们将持续关注。

本文转载自大象新闻客户端:https://share.hntv.tv/news/0/2072264516147916801?preview=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