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走在路上好好的,啥错没有,突然冲出来两只烈性犬,一口咬住脖子死不松口,没几分钟人就没了。就因为狗主人嫌狗闹,上厕所随手解开了链子,一条无辜的命没了,最后狗老板只换来了三年缓刑。这事放谁身上能不堵得慌,重庆这起比特犬咬死人的案子,一审判决出来网友直接炸锅,这里头的问题真得掰扯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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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4日下午,重庆彭水的街头,路人方某啥错没有,就是正常走路。两条比特犬冲过来直接把他扑倒,大狗死死咬住左侧颈部不松口,旁边还有小狗和土狗跟着撕咬胳膊腿。等法医出结果,是颈部动静脉破裂大失血死亡,整个过程也就短短几分钟。

说起因真的很荒唐,狗主人宁某当时就是想上厕所,嫌两只狗在身边打闹太吵,随手就解开了拴狗的铁链。就这一个不起眼的小动作,直接把一个无辜路人的命带走了。

一审法院最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了宁某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给出的理由是自首、赔偿后拿到被害人家属谅解、认罪认罚,就算宁某有犯罪前科这个从重情节,法院综合考虑后还是给了缓刑。结果一出来,全网都觉得心里发堵,不是大家不懂法,是这个结果实在太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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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这真的能算过失吗?宁某养比特犬本来就不是爱好,他是2022年底刷看到有人卖,觉得养了能赚钱,一口气买了五只准备倒腾。养死了三只剩下一公一母,后来母狗还生了小狗,他就是靠这个赚差价的狗贩子。

比特犬是什么性子?专门培育出来斗狗的烈性犬,攻击性强到咬着就不松口,绝大多数城市都把它列进了禁养名单。宁某能不知道吗?他当然知道,不然也不会觉得这个品种能卖上好价钱。他明知是禁养烈犬,长期关在笼子里根本没驯化,还在公共区域主动解开了狗身上唯一的约束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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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的是简单的疏忽大意吗?就像你明知刹车失灵还开车上路,撞死人了能全算不小心吗?你明知枪的保险坏了还对着人扣扳机,能说只是一时疏忽吗?这哪里是一个环节出了错,这是明知道有危险还一层层放任,说白了就是根本没把别人的命当回事。

用一个“疏忽”就把明令禁养的事盖过去,把对他人生命的极端漠视轻轻抹掉。这不只是判轻判重的问题,是连行为性质都给改了,直接把最该追究的主观恶性给藏了起来,换谁看了都没法心服口服。

更让人不舒服的是那份拿到谅解的操作,不少网友都在猜,受害者方某怕是没有父母配偶子女这种最亲近的亲人在世。出来谈和解拿赔偿的,是隔了一层的远亲。这话真的戳中了很多人,难道一条命的轻重,还要看有没有至亲替他喊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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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死得有多惨,脖子直接被咬穿,动静脉破裂大出血,围观的人根本不敢上前,等狗主人赶过来拉开,人早就没了。这不是意外交通事故,也不是没法预料的生产事故,是活生生被烈性犬撕咬致死。就这样的惨剧,到了判决里,一句赔偿拿到谅解,就把所有惨烈的分量都给卸下去了。

之前网上还传过类似的新闻,有人毒死别人的狗被判了死刑。这边活生生咬死人,反倒给了缓刑,这个落差谁看了不觉得憋屈?换作是你走在路上平白无故遇这种事,你能接受这个结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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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之所以闹这么大,不是网友闲得慌瞎杠,是大家都看出来不对,背后还有好多问题要追问。不能光说狗主人不对,还要看看立案审判的环节,有没有监督缺位的地方。当一条人命能被“疏忽”和“谅解”轻易定价,检察监督就不能只在事后走个过场。

现在针对这事提出的“五不放过”,每一条都问到了点子上。第一个要问的就是,主观上的明知,真的能随便用疏忽大意抹掉吗?判断主观恶性不能只听行为人怎么说,得看他做了什么,放任了什么危险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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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要问,这么惨烈的命案,量刑的时候真的把情节的严重程度算进去了吗?法律上说的“情节较轻”,和现实里活活被咬死的惨剧,本来就不是一回事。一条人命没了,不能到了判决书里就变成一个干巴巴的结果,连本该有的分量都没了。

第三个,谅解书的细节不能随便一带而过。谅解的前提必须是真实充分又自愿,绝对不能变成花钱买刑的过场。要是出钱就能买到缓刑,那公平二字该怎么放,普通人根本没法接受。

第四个,法院判缓刑的时候,真的好好考量过对社区的影响吗?一个能为了自己上厕所方便,解开烈犬铁链闹出人命的人,放回到社区里,会不会接着养烈犬?这个实实在在的潜在风险,不能随便打个勾就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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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个,不能放过同类案件裁判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同样是狗咬死人,有的案子判了死刑,有的就给了缓刑,标准到底在哪里?公众的疑惑不是无理取闹,是对司法公正最朴素的期待,裁判尺度不一样,伤的是所有人对法律的信任。

回头再捋一遍,宁某养比特本来就是为了卖钱赚钱,比特在他眼里就是商品,就是利润。他赚这个钱的时候,就知道这狗是禁养的烈性犬,带着天大的危险。结果这单生意做成了,付出代价的却是无辜路人方某,直接丢了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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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命换三年缓刑,真的不是法律仁慈,是法治打了个盹。当“疏忽”能盖住明令禁止,当“谅解”能抹平一条人命的惨烈,法律的底线就悄悄往后挪了。方某的死,不该就只换来这么一份轻飘飘的判决书,一条人命的价值,更不该由有没有人替他喊疼来决定。

参考资料:人民日报 重庆比特咬死人案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