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交通管制延期公告

受雨季提前到来等因素影响,大理州境内大漾云高速公路云龙往大理方向K14+380-K14+225段右侧边坡(漾濞收费站至石门关收费站之间)处治工程未能如期完工,导致该路段暂不具备车辆通行条件,为确保后续工程处治施工期间的行车安全,需对大漾云高速云龙往大理方向漾濞收费站至石门关收费站之间道路继续实施交通管制。

一、管制时间及路段

2026年7月1日至8月30日,对大漾云高速云龙往大理方向漾濞收费站至石门关收费站之间路段继续实施交通管制,预计2026年8月30日恢复该路段正常通行。

二、车辆绕行线路

云龙往大理方向车辆从漾濞收费站驶出,沿省道S233绕行至石门关收费站或平坡收费站重新驶入高速公路。

请过往车辆驾驶员注意交通提示信息,按照交通提示标志减速慢行,并服从交警、路政及现场保通人员指挥和管理。给您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大理大漾洱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理管理处分公司下关分处

漾濞彝族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大理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三支队

2026年6月15日

来源:风花雪月号

编辑:向红玉

值周:黑浩川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九十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时,应当统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转运、集中处置等设施建设需求,保障转运、集中处置等设施用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