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因为孩子入幼儿园、上小学、上中学,需要家长提供工资流水、工作单位、家庭车辆购置信息——包括车辆品牌型号和购车价格等一系列出格的事情,接二连三、层出不穷,愈演愈烈,也越来越离谱了!

先是2026年6月初,云南祥云县祥城镇4所公办幼儿园发布招生通告,要求入园幼儿务工家庭父母提供工资流水,个体户提供‌经营流水‌,甚至要求本地购房者上传‌水电费、物业费凭证‌。后被当地教体局认定为‌不规范、非必要内容‌,已责令删除,并道歉整改。

紧接着,就是江苏镇江丹阳市界牌中心小学,将“近三个月工资流水单”列入积分入学评价表,且明确要求工资流水应为银行对账单或企业主微信、支付宝等转账记录,因此引发热议。当地教育局回应称,该材料仅为积分入学的辅助证明,并非硬性报名条件‌。‌‌‌

就像事先沟通过,大家排队轮流来一样,幼儿园之后,是小学;小学之后,就该中学出场了!

6月28日,山东省东营市,有市民在社交平台发帖称,有学校新生入学采集信息表,不仅要求填报父母双方工作单位与职务,还专门设置家庭车辆信息栏目,采集车辆品牌型号以及车辆购置价格。据多名网友透露,该校系东营市第一中学。当地教育局回复:已经注意相关问题,要求他们修改了表格。

这几起入学违规、过度收集家长信息事件,有一个共同的特征:涉事学校“捅娄子”在先,当地教体局“补窟窿”在后,而且回应腔调一致:不是不应该,只是不规范;然后道歉、整改!

这就给人留下一个印象: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没必要大惊小怪,更没造成什么恶劣影响!即便如此,我们已经主动道歉、整改了,工作态度够积极、主动了吧,啥事没有,大家都散了吧!

但同时也引发了大家的质疑:对于学校而言,年度招生是大事,难道事先不需要教体局组织辖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开个专题会议,统一一下认识和行动,而是各自为政、互不干涉?

早在‌1986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义务教育法》第十条就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适当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这是该政策首次以国家法律形式确立 。

此后,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再次确认并细化了“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 。

需要注意的是,“就近入学”指相对就近(按划片招生),并非绝对直线距离最近;2014年,教育部进一步出台文件强化“免试就近入学”及划片招生规范。

国家政策都是最好的,关键是在执行、实施过程中,一些歪嘴和尚把经念歪了!

证明你是辖区住户的规范、合法文件是: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证明你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合规文件,是家长房屋租赁合同、务工合同!

这些文件里,哪里有半点儿工资流水、父母工作单位、家庭购车信息的半点儿影子?即便是实行积分落户制度的家庭,按照常理,也只需要提供积分证明文件就可以了,与其他信息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有些学校领导之所以假借招生之机,千方百计要搞到本属家长隐私的信息,其实都是为了给自己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提供便利!比如,知道了家长的身份、地位、收入和车辆信息,学校需要资助、自己有啥急难愁盼的事情需要办理、需要用车等等,都可以通过学生达到“胁迫”家长的目的。

这样的事情有没有?需不需要举出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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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的职业生涯,从边远山区走过乡镇直到县城,不同的学校采集学生信息的项目内容完全不同!从家长姓名到家庭住址再到父母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项目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细!如果说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是为了便于家访,那么,请问:知道家长的工作单位、工资收入、车辆信息等等,究竟对于教育学生、助力成长有何关系?除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和私心,实在想不出掌握这些隐私信息,还有其他什么用处?

忽然想起了我在某校任教时,同事们私下议论的某人关于“香蕉吃多了闷”的笑话,和某君创立的“干个班主任,给个乡镇长都不换”的理论!岂不可悲、可怜、可笑、可叹?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招生过程中应遵循“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

好在现在是法治社会、信息时代,依法治国、依法维权,早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如果有人胆敢胡作非为,咱就举报、曝光他,让涉事学校和监管者都不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