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刚新片首映礼上,韩红在台上喊了一句,大意是让北京的观众“走个面儿”,帮着把首日票房带起来。
这话搁平时可能就是句客套,可这次传出来以后,好些长期给她基金会月捐的人,心里不是滋味。
这几年从生活费里挤出几十块钱月捐的人不少,看到这话第一反应是,我这点钱,是给弱势群体的,还是给明星朋友的电影撑场子的?
这事儿往后发酵,扯出来的不只是这一句话。
有人说自己月捐好几年,家里人重病去基金会求助,得到的回复是不受理个人求助。
也有人翻出基金会去年7.83亿的收入,说这里头九成九都是普通人一笔笔小额捐款凑出来的。
还有人拿基金会正在推进的“百人援蒙”项目说事,这个项目带了价值四千万的物资、上百名医护、还有几位艺人一块去内蒙古,阵仗不小,牧民确实得到了免费诊疗,可这排场,让人觉得公益味儿淡了。
关于不救助个人这条,后来有律师出面解释过,说法律本身没禁止基金会帮个人,问题是基金会当初在民政那儿注册备案的业务范围里,压根就没写个人救助这一项,走的是偏远地区医疗援建、灾害集体救援这条线。
公募的钱按规定也不能划给某一个特定的人,不然算超范围用钱,会碰监管的红线。这个说法我理解,法律这道杠是实打实的,不是基金会想帮就能帮。
但我这心里也犯嘀咕——开通月捐的时候,有没有把这条写清楚、摆明白?普通人捐钱,多少都带着点“万一自己遇难处也能求助”的朴素想法,等真遇到坎儿了才知道帮不了,这落差搁谁身上都不好受。
救护车这事儿类似。
基金会说,车是捐给医院的,归医院管,收不收费、怎么收,是医院按行业规定定的,基金会管不了这一块。
这话在法理上站得住,可普通人分不清这里头的边界,觉得自己捐钱买的车,用的时候还得自己掏钱,这道理拐了个弯,一时半会儿也想不明白。
六月三十号那天,韩红发了一份道歉声明,说自己那句“走个面儿”确实说得轻率,思虑不周,往后会谨言慎行。
同一天,基金会那边也出来辟谣,说网上传的她因为压力大要退出公益是假的,人当时正在内蒙古的义诊现场,一天做上千人次的免费诊疗和白内障手术。
这份道歉我看了两遍,说的确实是那句失言的话,但月捐人真正在意的那几条——不救助个人这事儿提没提前说清楚、公益排场大不大、救护车收费的落差——一个字都没提。
这大概也是这事儿后来还在发酵、不少人干脆关了自动捐款的原因。
我理解她这些年在内蒙古义诊、送医送药,这些是实打实做的,不是摆拍。
但一个机构收着几个亿的小额善款,规则和边界这块,确实该说得更明白一点,不能等出了事才拿章程当挡箭牌。这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是信息该不该提前摆出来的问题。
我身边也有朋友设过月捐,一个月扣个十块二十的,也没细想过这钱到底能不能救急,就是图个心安。
这次的事儿闹起来,好些人第一次翻出基金会的章程去看,才发现自己以前压根没弄明白这笔钱的用途边界在哪儿。
这倒也不算坏事,至少往后捐钱的人会多留个心眼,多问一句“这钱到底能干啥、不能干啥”。
眼下这事儿,民政那边还没正式介入调查,争议还停在基金会和当事人自己回应这一层。
往后会怎么处理,我也说不准。
钱是老百姓一分一分凑的,这份信任,经不起来回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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