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8月14日,也就是印度正式独立的前一天,那加民族委员会抓住最后的机会,单方面宣布那加兰独立,在科希马升起了一面象征性的国旗,他们还试图向联合国发出电报,但电报遭到拦截,始终未能送达。
四年后,这些人又把诉求摆上了公投,1951年5月16日,那加民族委员会在菲佐的带领下进行公投,有99.9%的人用按手印和签名的方式表示支持独立,但是到1963年的时候,这片土地却挂上了印度第十六个邦的牌子,一个比印度还要早一天宣告独立的地区,怎么会成为印度的一个邦呢?
要解开这个结,就要先看脚下这片地,那加兰位于印度东北部喜马拉雅山脉南麓,东面靠近缅甸,那加人最早的记载可以追溯到13世纪,他们大约是从缅甸和中国云南一带迁徙而来,一直以部落社会的形式各自为政。
这片土地所处的位置,在印度看来就很重要了,那加兰位于南亚和东南亚的交界处,那加兰境内的那加人与缅甸一侧的同族血脉相连,处于夹缝之中,所以印度把这里看作是东北防线上的要地,失去那加兰就等于在东北角撕开一个口子。
那加人的民族意识,就是被英国人逼出来的,1879年10月14日,英国政治代表达曼特带领人员进入科诺马,达曼特与随行人员共27人被击毙,英国人吃了亏,于是就采取了隔离政策,在1870年代颁布了条例,除传教士外,不准平原地区的人进入那加地区。
这样反而使那加人有了独特身份,二战又把这种认同推向了现代民族主义的道路,1944年,日军企图通过科希马进入印度,英印军队从四月守到了六月,最后击退了日军,那加人在战火中与外界频繁接触,现代民族主义也就此萌芽。
民族意识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组织也就随之产生了,1946年,那加民族委员会成立,认为那加人是拥有独立历史文化的民族;1947年7月19日,委员会的一个代表团在德里会见了甘地,但是英国人撤离的时候并没有承认那加独立,而是把这片土地纳入到了印度版图中来,一个民族的独立愿望,在大国的版图安排之下,只留下了一份宣言。
印度独立之后,那加地区被纳入到阿萨姆邦之中,在1957年之前,它一直是阿萨姆邦下辖的一个县,为了缓解矛盾,英印政府代表与那加人早在1947年6月便签署了《九点协议》,承诺保护那加人的权利。
同一份协议,双方却得出了不同的结论,那加人把它看作是独立地位下的一种临时安排,而尼赫鲁政府则把它当作是印度主权范围内的自治承诺,两者之间存在的根本差别就决定了后来的争端,在尼赫鲁看来,那加兰属于印度,协议只是拖延时间的手段。
理解上不一致,公投就成为了那加人最后的一张牌,印度政府不承认这次公投,拒绝了它的合法性,仍然把那加山区视为印度的一部分,一份独立宣言、一次全民公投,在国家的版图意志面前,分量轻得如同一张纸。
公投失败之后,那加人的诉求转为武装对抗,那加民族委员会要求建立独立的那加邦,并发动了武装起义,但是印度政府仍然坚持认为那加兰是印度联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为了给军队解绑,在1958年印度颁布了《武装部队特别权力法》,赋予军队在动乱地区很大的权力,可无需搜查令实施逮捕、开枪射击,这部法律至今仍然在那加兰有效。
定性变了之后,印度的应对方式也跟着变了,与其一味地用武力来压,不如在体制内给那加人一个出路,1960年7月,尼赫鲁同意成立一个由42名民选成员组成的临时机构来处理那加兰事务,直到那加兰成为印度联邦的一个邦为止,建邦的道路也就这样铺开了。
铺好的路到1963年就到了尽头,临时机构于1963年11月30日解散,那加兰邦于1963年12月1日正式成立,科希马成为首府,这是印度宪政史上的一个独特时刻,它是第一个以族群身份,而非语言或行政区划来划分的邦。
印度用建邦代替了独立,给了那加人名义上的自治,却没有给他们主权,这并不是那加人所期望的独立,但是却是他们不得不接受的现实。
但是1963年建邦,并没有给那加人独立的要求画上句号,很多那加领袖和分离运动认为建邦只是开始,并没有结束,他们仍然要求完全的主权和独立,每年8月14日,那加人会聚在一起,纪念他们比印度早一天宣布独立的那个时刻,一个邦每年都会庆祝自己的独立日,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
这就是那加兰的悖论,在法律上它是印度的一个邦,在现实中它仍然是一个争取独立的民族,1963年建邦并没有结束独立运动,只是把武装叛乱降级为政治谈判。
其实,那加兰比印度早一天宣告独立,最后却成了印度的一个邦,并不是因为那加人放弃了独立,而是因为印度用枪炮、法律和谈判把一个宣告独立的实体变成了印度的一个邦,1947年的宣言是纸上的主权,1963年的建邦是地上的现实。
当一个民族的独立愿望和一个大国的生存利益相撞的时候,最先宣布独立的一方,并不一定能够保持自己的独立,时间可以见证一个国家的诞生,但是只有实力才能决定一个国家的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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