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故意伤害案达成和解后,被害人没有单方面撤销刑事立案的权利。这类案件大多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一旦立案,就代表国家公权力启动追责程序,不能仅凭双方私下协商就直接撤案。
  其次,只有侦查后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公安机关才会依法撤案。达成和解协议后,公安只能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不能直接自行撤销案件。
  最后,案件后续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时案件才会正式终结。和解协议里的赔偿谅解内容,是争取从宽、不起诉的重要依据,但不能直接产生撤案的法律效力。
#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法律问题可直接点击下方小程序咨询本地律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