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成效,净化网络餐饮行业生态,2026年,高唐县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网络餐饮领域违法案件,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高唐县某餐饮店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

过程控制要求案

案情简介:

2026年5月20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网络经营者高唐某餐饮店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未查验供货商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食品贮存区混乱,蚝油未冷藏,半成品与成品容器无标识,调味料容器、墙面、地面及操作台有油污,且无有效防蝇措施。该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条第一款,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

6月2日复查时,该店仍存在食品贮存混乱、调味料容器及操作台油污、防蝇措施缺失问题,未完成整改。其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本案警示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卫生管理均为法定义务。警告后拒不整改属情节加重,将面临立案处罚,凸显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同类违法行为具有警示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