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古蔺,山深路险。龙山镇鱼化红军街,一栋古旧的青瓦木屋。推开木门,正堂空阔。91年前的长征途中,一群红军手举火把,手中的《苏维埃法典》照得格外发亮,也是这场审判播撒了法治火种。

1935年2月,中央红军四渡赤水进驻古蔺鱼岔。部队休整间隙,红军倾听百姓说得最多的,是一个“恨”字——恨伪县政府爪牙皇甫少云、护家乡团总傅冠卿等人欺男霸女、鱼肉乡里。红军逐一核实线索,结合地下党情报,连夜将12名恶霸抓捕归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熊怀州家堂屋内设立临时法庭。根据苏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军事裁判所暂行组织条例》,由1名红军高级将领担任主审,2名红军担任陪审。堂屋不大,却挤满了人。法庭依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当庭宣读证据——从皇甫少云家中搜出的伪县政府委任状,百姓联名控诉傅冠卿抢占田地、杀害良民的状纸。铁证如山,9名恶霸被依法处决,3名罪行较轻者当庭释放。旁听百姓拍手称快:“红军是真的为咱们做主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从线索收集、群众走访,到证据核实、抓捕、依法裁决——这一完整程序告诉后人:红军是依法审判的;从“号召群众揭发”到“请百姓旁听”——这一朴素实践说明:人民司法从一开始就扎根人民。即便在前有阻敌、后有追兵的生死关头,中国共产党人仍把法治的旗帜高高举起。一名老红军在回忆录写到:红军讲规矩、明事理、有法律。司法为民、公平正义——这八个字,写在堂屋内的庭审现场,也写进了人民司法的精神源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审判结束后,红军打开仓给人民分粮分盐,百姓含泪送别,800余名年轻小伙参军入伍。

旧址木屋屹立,见证我们党百年法治探索奋斗矢志不渝建设法治中国的决心和意志。红军长征点燃的法治薪火早已燎原成新时代人民司法的生动实践。古蔺法院依托旧址审判故事打造“泸法麒麟·红色审判传承驿站”,开展宪法宣誓,巡回审判、主题党日活动等,让基因赓续。从1935到2026,从惩治恶霸到化解民事纠纷,变了的是时代与案由,不变的是为民司法的红色根脉。

(古蔺县人民法院 周艳梅、高雨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