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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数名尚未成年者,以极端手段虐杀正处于哺乳期的母犬、继而将护崽母狗活活焚毁,相关视频一经流出,立即引爆全民愤慨,舆论场呈现一边倒的零容忍态势,地方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依法依规从严处置,结果大获民心。
反观重庆彭水比特犬致人死亡事件:主人明知烈性犬禁养规定仍执意私养、日常放任恶犬脱管失控,最终酿成路人被撕咬致死的惨剧,法院却仅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全程无需羁押入监。
更令人错愕的是当下网络生态中的价值错位:凡涉人类对犬只施加伤害,必遭全网围剿、口诛笔伐;而高危烈犬当街行凶、夺走鲜活人命,却屡屡被冠以“突发意外”“一时疏忽”等轻描淡写之词,悄然翻篇。
本文用直击本质的语言层层拆解,直面极端宠溺犬只背后的认知偏差,廓清生命尊严的合理尺度,捍卫以人为本的基本伦理秩序,坚决抵制颠倒主次、混淆是非的畸形双标!
一、虐杀母子狗
若论近期最令人汗毛倒竖、心头震颤的恶性事件,广东揭阳未成年人残害流浪犬母子案无疑位列榜首。这绝非孩童顽劣嬉闹,而是赤裸裸的冷血施暴、对生命尊严的彻底践踏。
事发时间为6月28日,地点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坪埔村主干道,阳光普照、行人往来频繁的公共空间里,四名未满十四周岁的少年,公然围殴一窝毫无自卫能力的流浪犬,全过程被路人用手机完整记录,画面令人极度不适、久久难平。
这只母犬刚刚诞下幼崽,体内奔涌的母性本能,驱使它将全部心神倾注于守护幼小生命。
面对手持粗棍逼近的几名少年,它本可转身奔逃保全性命,但望着地上尚未睁眼、发出微弱呜咽的新生幼犬,它毅然伏地不动,以孱弱身躯筑起最后一道屏障,哪怕皮开肉绽也寸步不移。
施暴者毫无恻隐之心,挥舞着碗口粗细的木棒,轮番猛击蜷缩在地的母犬躯体。棍影如雨落下,它脊背绽裂、四肢抽搐,哀鸣声撕心裂肺,却始终将几只幼崽严严实实护在腹下。
这群少年不仅未生一丝怜悯,反而因动物濒死挣扎的惨状愈发亢奋,眼神中不见惊惧,唯余麻木与亢进。
待母犬奄奄一息后,他们将暴戾目光转向刚出生不久、连站立都困难的幼犬。有人抄起木棍尖锐端部,朝着幼犬柔软腹部反复捅刺,一只只粉嫩脆弱的生命,在毫无反抗之力中被活活戳毙,当场断气。
幼崽尽数死亡,母犬浑身浸血、气息微弱,悲剧本可至此终结。然而,几名少年的残忍程度远超常人想象边界,他们做出了更为骇人听闻的举动。
几人迅速寻来疑似汽油的易燃液体,毫不迟疑地倾倒在母犬满是伤口的躯体上,随即引火点燃。
烈焰腾空而起,瞬间裹住它的全身,灼烧带来的剧痛令其狂奔乱撞、满地翻滚,凄厉悲鸣响彻整条街巷,最终这只至死不离幼崽的母犬,在熊熊烈火中被活活焚尽。
最令人胆寒的细节在于全程状态:整个施暴过程中,少年们谈笑风生、神情轻松,对生命的消逝、对痛苦的蔓延,既无惊惶亦无愧疚,仿佛进行一场寻常游戏,人性底线荡然无存。
视频扩散至社交平台后,迅速引发亿万网民集体声讨,情绪浪潮席卷各大平台。
公众愤怒的焦点,不仅在于犬只遭遇非人道虐杀,更在于这些尚处成长关键期的孩子,内心竟已滋生如此浓重的暴戾因子与反社会倾向。
有教育工作者直言:今日能面不改色虐杀弱小生灵,明日便可能对同龄人甚至师长施暴,暴力人格一旦固化成型,将成为社会难以承受之重。
舆情持续升温后,地方政府反应果决,6月29日即成立由公安、教育、卫健、民政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深入事发村落逐项核查事实、锁定涉事人员身份,全程公开通报进展,坚持依法依规、彻查到底。
6月30日,官方发布权威通报,公布经核实后的处理决定,回应社会高度关切。
经全面调查确认,四名全程参与虐杀流浪犬母子的当事人,均未满十四周岁,依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尚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无法启动刑事追诉程序。
但当地并未以“年龄小不懂事”为由敷衍了事,而是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矫治为要的原则,实施精准化干预措施。
教育主管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责令涉事学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覆盖全校师生的生命教育课程、心理危机识别培训及行为风险动态评估,重点筛查潜在攻击倾向与共情能力缺失学生,从源头遏制暴力文化滋长。
基层工作人员逐户走访四名涉事未成年人家庭,面对面约谈监护人,严肃指出家庭教育严重缺位、日常监管严重失职等问题,要求家长深刻反省、制定个性化管教方案,并签署《监护责任承诺书》,压实家庭第一责任。
最具力度的举措在于:四名涉事少年全部被依法送入省级规范化专门学校,接受为期不少于六个月的封闭式行为矫正与心理重建教育。
年龄不是纵容恶行的理由,心智偏差必须通过强制干预予以修复,防止微小恶习演变为不可控的社会风险。
此事的本质,早已超越一起孤立的动物伤害案件,折射出当前部分青少年生命价值观教育的系统性缺位。
儿童天性本具天然共情力与悲悯心,正常发育中的孩子见到受伤小动物,本能会驻足观望、流露担忧,甚至主动寻求帮助。
而持续性、计划性、娱乐化地折磨无助生命,从中获取快感,正是典型反社会人格早期征兆,属于亟需专业干预的心理警讯。
久而久之,部分青少年形成极端自我中心思维模式,视流浪动物为低等存在,认为其生死无关紧要,可以任意凌辱、随意处置,毫无敬畏、毫无边界。
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尊重弱小是文明社会的基石,及时纠偏是教育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一次漠视生命的恶行选择沉默,就是为未来更大规模的暴力埋下伏笔。
那么问题来了:人与狗之间,究竟应如何确立合理的价值序列?
二、重庆比特犬咬死人仅判缓刑!
如果说揭阳虐狗事件暴露的是未成年人教育体系的薄弱环节;那么重庆彭水烈犬致人死亡案,则赤裸裸揭开了当前司法实践中令人震惊的价值失衡——这种落差,足以让公众对公平正义产生深切疑虑。
两起案件形成强烈镜像对照:孩童虐杀动物,全民声讨、官方重拳矫治;恶犬当街噬人,主人花钱买谅解、轻松免于牢狱之灾,一条鲜活人命,竟被简化为一纸轻飘飘的判决书。
案件事实清晰明确,毫无模糊地带可言
重庆彭水居民宁某,在当地明令禁止私人饲养比特犬等烈性斗犬的背景下,仍执意购入并长期圈养两只攻击性极强的比特犬,且选址就在人口密集的居民小区内部。
比特犬素有“死亡机器”之称,具备超强咬合力、低痛觉阈值、锁定目标后死咬不松口等致命特性,全国绝大多数城市均将其列入严格禁养名录,属常识性公共安全常识。
宁某既清楚犬种危险属性,又明知本地法规严禁饲养,更了解居民区内豢养烈犬的巨大隐患,却依然我行我素,日常管理形同虚设。
案发当日,他擅自解开束缚犬只的牵引绳,彻底解除对两只高危烈犬的行为约束。
失去控制的恶犬瞬间暴起,扑向路过的无辜市民方某。面对两只疯狂撕咬的疯犬,受害者毫无招架之力,最终在长达数分钟的持续啃噬中窒息身亡。
一场本可通过一次规范牵绳、一次守法禁养即可完全避免的悲剧,因饲养人的肆意妄为、监管缺位,彻底摧毁了一个普通家庭的幸福图景。
然而最终判决结果令公众哗然:被告人宁某被认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换言之,他无需进入监狱服刑,只要缓刑期内不再违法,此次致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就此画上句号。
一份数十万元赔偿换来的谅解协议,竟成为抹平人命代价的关键砝码,这是广大民众最难接受的核心症结所在。
无数网友发出灵魂叩问:明知是国家明令禁养的杀人利器,明知放养等于在居民区安放移动炸弹,仍执意为之、放任不管,导致路人惨死,这还能称之为“无意疏忽”吗?
这显然不是无心之失,而是对公共安全的公然蔑视、对他人生命的极端漠视!
法律界提出“五不放过”原则,直击轻判逻辑漏洞
针对此次引发巨大争议的烈犬伤人致死轻判案例,多位资深法律实务专家联合发声,提出“五不放过”审查准则,直指案件定性软化、责任稀释的关键病灶,有力驳斥所谓“纯属意外”的片面说辞。
第一,主观动机不查清不放过。须深挖当事人饲养比特犬的真实意图,是出于看家护院基本需求,还是沉迷斗犬刺激、炫耀犬只凶悍?是否曾有故意纵狗恐吓、驱赶邻里等前科劣迹?必须区分善意疏忽与蓄意挑战公共安全的主观恶性。
第二,饲养环境不摸透不放过。须核实该小区是否属于法定禁养区域,涉事比特犬过往是否存在挣脱束缚、袭击路人、扰民投诉等不良记录,周边住户是否多次反映安全隐患却未获重视。明知风险长期存在而拒不整改,绝非简单管理疏漏。
第三,犬只来源不追溯不放过。必须顺藤摸瓜追查比特犬真实出处,严打非法繁育基地、地下交易链条及隐蔽斗犬场所。不能只处罚终端饲养者,更要斩断高危烈犬流入社会的源头通道。
第四,关联责任不深挖不放过。须排查当事人亲属、同住人员是否知情默许、协同饲养或协助隐瞒,现实中不少烈犬违规饲养背后,实为多人合谋包庇,所有参与方均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赔偿真实性不核实不放过。绝不允许金钱替代正义!必须严格审查受害人家属出具谅解书的真实意愿,杜绝因经济压力、心理崩溃或外部胁迫导致的非自愿妥协,确保每一条人命都不被廉价交易。
司法实践短板:轻判泛滥,实质是对公众安全的系统性忽视
梳理近年多起烈犬致人死亡案件可见,普遍呈现“定性降格、量刑偏轻、缓刑为主”的趋势,其深层症结在于司法运行中存在两大结构性缺陷。
其一,立案侦查阶段主观弱化。办案机关习惯性将烈犬伤人归类为普通民事纠纷或意外事件,仅聚焦伤亡后果本身,回避对饲养人主观放任心态、长期违规行为的深度研判,人为降低案件性质层级。
其二,证据调取链条断裂。调查往往止步于现场勘验与尸检报告,忽略对犬只历史行为轨迹、社区投诉档案、监管履职记录等关键佐证材料的系统采集,导致庭审缺乏支撑重判的完整证据闭环。
缓刑制度,本是法律给予真诚悔悟、初犯偶犯者的宽宥机会,绝非为违法养犬、纵犬杀人的行为兜底免责。
当违规饲养高危烈犬致人死亡的成本趋近于零,就是对全体公民人身安全权的最大漠视与制度性背叛。
三、人狗本末倒置!
结合北京毒狗风波、各地频发的人犬冲突事件,当下网络舆论场中愈演愈烈的价值错位,已滑向荒诞不经的境地,严重扭曲基本的是非判断标准。
如今的怪象是:人不得伤犬,犬可噬人;虐犬者全民审判,杀人者轻判了事。
普通居民不堪小区流浪犬泛滥成灾、恶犬随意游荡、夜间狂吠扰民,为保障老人孩童安全、消除现实隐患而采取合规治理手段,却立刻遭到极端爱狗群体人肉搜索、言语围攻、道德绑架,被贴上“冷血屠夫”“毫无人性”的标签,甚至遭受线下骚扰威胁。
哪怕是孩童被恶犬追逐摔倒、路人正当驱赶扰民犬只,也会被极端爱狗人士百般苛责、强行洗白犬只攻击行为。
可一旦发生烈犬咬伤幼童、撕扯路人、致人死亡等恶性事件,这群人往往集体噤声、迅速转向,各种辩解话术层出不穷:“狗狗只是玩耍”“主人当时没注意”“路人突然靠近惊扰犬只”“纯属不可预见的意外”……
更值得警惕的是,某些激进思潮正鼓吹“人犬权利绝对等同”“众生平等无差别”,刻意拔高犬只法律地位,矮化普通民众基本生存权益,将宠物犬的安全权重置于路人生命之上。
在此必须旗帜鲜明表明立场:
我们坚定反对一切无端、恶意、残忍虐待动物的行为!善待弱小、尊重生命,是现代文明社会不可或缺的精神底色,以施暴取乐、践踏生灵,确属品行沦丧,理应接受教育引导与行为矫正。
但!尊重动物,绝不等于取消人类主体地位,更不意味着犬权可以凌驾于人权之上!
人类社会运行的根本法则,永远是生命至上、人身安全优先!
流浪犬无序繁殖、遛狗不牵绳、烈犬违规饲养、恶犬当街伤人,已成为困扰亿万城市居民的顽疾,老人跌倒、孩童惊吓、路人被咬事件频发,群众反复投诉却石沉大海、维权无门,才被迫选择极端方式自救。
真正应当被严厉谴责、依法追究、系统整治的对象,从来不是普通百姓,而是以下几类责任人:明知故犯饲养禁养烈犬且屡教不改者;遛狗不系牵引绳、无视公共空间安全规则者;纵犬伤人后企图用金钱摆平、逃避法律责任者;以及不分青红皂白、双重标准、歪曲事实的极端爱狗势力。
所谓“爱狗”,一旦脱离理性框架、突破法律底线、违背公序良俗,就不再是温情脉脉的情感表达,而演变为一种自私偏执的价值霸权,是对公共秩序的破坏,更是对普通人基本权利的系统性侵蚀。
结语:
揭阳虐狗案与彭水烈犬杀人案,如同一面双棱镜,映照出教育失范与司法失衡两大社会命题,也为整个时代敲响了警钟。
未成年人极端虐狗事件警示我们:生命教育刻不容缓,品格塑造远比学业成绩更重要,对弱小生命的冷漠与暴戾,必须在萌芽阶段就被识别、干预与矫正。
烈犬伤人轻判乱象则告诫我们:法治的天平不容倾斜,善待动物体现文明温度,严惩恶行才是社会底线。任何一次对违法成本的纵容,都可能成为下一次悲剧的温床。
真正的文明,不是无条件溺爱动物,更不是颠倒主次的伪善双标。最高贵的善良,是既能俯身抚慰世间弱小,更能挺身捍卫人间正道;最坚实的法治,是对残忍零容忍,对失职不姑息,对生命不打折。
坚决抵制极端“人狗平权”谬论,彻底摒弃病态舆论双标逻辑!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这才是一个成熟社会最朴素、最不可动摇的正义根基与文明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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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新闻:重庆男子遛狗时解开狗绳,2只比特犬将路人撕咬致死,男子获刑3年,缓刑3年
中国网:广东揭阳通报“未成年人伤害流浪狗”:4人已送专门学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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