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个情人楼上邻居
那年夏天,楼上搬来个年轻人。
先是听见脚步声,很轻,像猫踩着棉花。然后是钥匙串哗啦一响,门开了又关上。我趴在猫眼里往外看,只看见一个背影,瘦高,穿了件白T恤,后脑勺的头发有点长,毛茸茸的。
后来在楼道里遇见。他抱着纸箱往上走,我往下。楼道的灯坏了三天,物业说下周才修。黑暗里我先听见喘气声,接着是他用膝盖顶了一下墙,大概想稳住箱子。我摸出手机照了照,光打在他脸上,挺白,眼睛被晃得眯起来。
“我帮你。”我说。
他没推辞。箱子不算重,但楼道窄,两个人一上一下反而不好走。最后他走在前面,我跟在后面,替他照着脚底。三楼,四楼,五楼。他住502,我住402。
“谢谢姐。”他把箱子放在门口,转身冲我笑了笑。牙齿很白,左边有个虎牙。
我说不客气,转身下楼。走到四楼拐角听见他喊:“姐,你住楼下吧?以后要是吵到你,你上来敲门。”
我说好。
他没吵过我。倒是我吵过他。
那天晚上我忘了带钥匙,把自己锁在门外。手机在屋里,钱包在屋里,穿个拖鞋站在楼道里,像被世界遗弃的孤儿。我在门口蹲了十分钟,然后鬼使神差上了五楼。
敲门。他开门的时候头发湿着,显然刚洗过澡。看见我愣了一下。
“那个……我把自己锁外面了。”我说,“能借个电话吗?”
他侧身让我进去。屋子很小,一室一厅,茶几上放着笔记本电脑,屏幕上是Excel表格。他递给我手机,我打给开锁师傅,说半小时到。
然后就是等。他给我倒了杯水,自己坐回沙发上继续弄表格。我坐在另一头,电视没开,屋里只有空调嗡嗡响。
“你在做什么?”我问。
“对账。”他抬头笑了笑,“超市的库存,烦死了。”
“你管超市?”
“打工的。”他说,“生鲜区,每天都要盘。”
半小时其实不长。但两个人坐着不说话,就觉得空气一点点变稠。我低头看自己拖鞋,粉色的,上面还印着只兔子。三十四岁穿兔子拖鞋,被二十六岁的男生看见,莫名其妙有点窘。
开锁师傅终于来了。我站起来说谢谢,走到门口又回头:“我叫周荞。”
“陈屿。”他说,“岛屿的屿。”
后来就熟了。
有时候我煮多了汤,端一碗上去。有时候他买多了西瓜,切一半送下来。最长的一次聊天是在楼下便利店,我买酸奶他买啤酒,在收银台碰见,就站在门口说了二十分钟。
他说他是浙江人,高中毕业就出来打工。我说我是本地人,离过一次婚。
“为什么离?”他问。
“他想要孩子,我不想要。”我说,“就这一个原因。”
他哦了一声,没再问。啤酒罐在他手里转了两圈,忽然说:“不要孩子也没什么。”
我看着他。便利店的灯光是冷白色,打在他脸上,显得年轻,显得认真。
“你懂什么。”我笑他。
“二十六了。”他说,“也不是小孩。”
确实不是小孩。但也不是大人。卡在中间,有种不上不下的尴尬。而我是真正的大人,三十四岁,在广告公司做文案,朝九晚九,周末补觉,生活像一条笔直的线,没什么起伏。
他让这条线歪了一下。
那天晚上又停电。夏天用电高峰,老小区动不动就跳闸。我点了蜡烛,坐在沙发上发呆。然后手机亮了,他发微信:姐,你怕黑吗?
我说不怕。他说我有点怕。
我笑了,问他要不要下来坐坐。他说好。
他下来的时候带了手电筒,还有半瓶红酒。蜡烛光里我们一人坐沙发一头,红酒倒进马克杯,碰了一下。
“你这儿比楼上凉快。”他说。
“心静自然凉。”
“你说话老气横秋的。”
“大你八岁呢。”
他喝了一口酒,没接话。蜡烛烧到一半的时候,他忽然说:“周荞,你有没有觉得,晚上停电的时候,人和人之间特别容易靠近?”
我没说话。光线暗,看不见彼此的表情,只能听见呼吸声。他的呼吸很稳,我的也是。
“因为看不见。”我说,“看不见就容易说真话。”
“那我说句真话。”他把马克杯放在茶几上,“我挺喜欢你的。”
停电的夜晚,对面楼有小孩在哭,楼下有人在喊“来电了没有”。这么多声音里,他的声音最轻,但砸在我耳朵里最重。
“喜欢我什么?”我问。
“不知道。”他说,“可能就是……你敲门借电话那天,穿个兔子拖鞋,蹲在门口的样子,很可怜,又很可爱。”
“三十四岁,可爱?”
“可爱跟年龄没关系。”
我笑了一声,没当真。成年人之间这种话,有时候就是气氛到了,随口一说。第二天天亮,电来了,谁也不记得。
但他记得。
第二天他给我发了很长一段微信。大意是,他知道自己比我小,知道我刚离过婚可能不想谈感情,知道住楼上楼下万一尴尬了不好收场,但他想了很久,觉得还是要说清楚。他是认真的。
我看了三遍,没回。
去上班,对着电脑改了一上午文案。吃午饭的时候又打开看了一遍。下午开会,总监拍桌子说创意不够,我脑子里全是“可爱跟年龄没关系”。
下班回家,走到四楼,没上去。开门,换鞋,做饭,吃饭,洗碗。手机亮了几次,都是他发的。最后一条是:你不用急着回,我就是想让你知道。
晚上九点,我上楼了。
敲门,他开门。看见我,眼睛亮了一下。
我说:“陈屿,我不是小姑娘了。我谈过恋爱,结过婚,知道感情是怎么回事。你要是觉得新鲜——”
“不是新鲜。”他打断我。
“那你图什么?”
他想了想:“图你这个人。图你煮的汤,图你穿兔子拖鞋,图你晚上停电会点蜡烛。图你明明想上来,还要等到九点。”
我站在门口,拖鞋踩着门槛,一只脚在他屋里,一只脚在楼道里。三十四岁,我以为自己什么都见过,什么都扛得住。但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这个二十六岁的年轻人,比我看得清楚。
“进来坐?”他问。
我进去了。
后来就在一起了。没跟任何人说,也没刻意瞒。他下班早会买菜上来,我做饭。吃完了一起看电视,有时候靠在一起睡着了。早上他去上班,我还在睡,他就把牛奶热好放在桌上,压张纸条:记得喝。
纸条攒了一抽屉。
有次我问他:“你不觉得亏吗?找个比你大的。”
他从电脑后面抬起头:“不觉得。你都不嫌我小。”
“我嫌。”
“嫌也晚了。”他笑,虎牙露出来。
在一起半年的时候,我三十四岁生日。他请了假,做了顿饭,很难吃。但蛋糕是自己做的,奶油抹得歪歪扭扭,上面用巧克力酱写了“周荞永远可爱”。
我骂他幼稚。他说对啊,就是幼稚,幼稚的人才会做这种事,成熟的人只会送包。
我吃了两块蛋糕。第三块的时候哭了。
他不知道我哭什么。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可能是想到三十四岁还能被人当女孩哄,可能是想到二十五岁那年结婚,前夫连生日都忘。可能是想到这辈子以为自己不会再心动了,结果被楼上搬来的年轻人捡起来了。
后来他搬走了。换了工作,去了城南。临走前一晚在我这儿待到很晚,阳台上有风,我们并排站着看底下的人走来走去。
“以后不能随时蹭饭了。”他说。
“以后不能随时递纸条了。”我说。
他转头看我:“周荞,你会想我吗?”
“会。”我说。
“那就够了。”
他搬走那天我没送。站在阳台上,看他叫了货拉拉,一箱一箱往下搬。最后他抬头往上看,我躲在窗帘后面没出来。等车开走了,我才去楼上看了看。
门锁着。钥匙他留了一把在我这儿。
抽屉里还有没拿完的纸条,我抽出一张,上面写着:今天超市榴莲打折,给你买了一个,放冰箱了。
字写得歪歪扭扭。二十六岁的人,字像小学生。
我把纸条折好放进口袋。下楼,回自己家。冰箱里还有上次他买的酸奶,快过期了。我拿出来喝了,酸得眯起眼。
三十四岁,谈了一场不复杂的恋爱。对方小八岁,现在搬走了。可能还会见面,可能不会。
但那年夏天,楼上搬来个年轻人。他穿白T恤,头发毛茸茸的,抱纸箱上楼的时候喘气很重。我帮他照了路。他叫我姐。
后来我叫他陈屿。
岛屿的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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