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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教育部发布招生反诈典型警示案例,披露新疆罗某恶意篡改7名同学高考志愿一案。该案经法院审理,罗某因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为广大考生敲响法治警钟。

2023年三校生升学志愿填报阶段,罗某因嫉妒同班同学升学前景优于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心生报复。班级群公示了全体考生准考证、登录初始密码,罗某借此获取7名同学账号信息。填报窗口期,他在家使用笔记本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系统,逐一修改七人的第一志愿院校代码。等其事后悔悟想恢复志愿时,填报通道已关闭,操作无法撤回。

案件造成严重后果:一名考生志愿错乱,当年无任何院校录取,错失升学机会;其余六人全部被调剂至非意向院校,部分考生无奈放弃报到、被迫复读,多年备考努力与家庭升学规划付诸东流,多名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索赔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属于国家教育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罗某未经许可,擅自修改系统存储的考生志愿数据,影响多人录取,属于司法解释规定的“后果严重”情形,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构成要件,依法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考量罗某无前科、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主动退学致歉等从轻情节,法院作出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判决。很多人误以为篡改志愿只是同学间恶作剧,道歉即可了事,实则存在重大法律误区。只要非法登录官方招生系统修改志愿数据,损害他人受教育权,即涉嫌刑事犯罪,终身留存案底,参军、考公、入职国企政审都会受限。

教育部同步发布填报安全提醒:考生务必妥善保管账号、密码、准考证信息,不随意转发截图至微信群、朋友圈;拿到初始密码第一时间修改,不向他人透露登录凭证。若发现志愿异常,第一时间留存证据、报警并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诉,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一念嫉妒毁掉多人前途,一时冲动断送自身人生。本案清晰划定网络与招生领域法律底线,警示所有学子: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尊重他人升学权利,守住法律与道德双重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