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核心底色,是保障群众美好生活、推进乡村宜居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近日,有孝义市民反映,大孝堡镇南船头村东南方向存在一处铝矾土加工点位,厂区粗放式生产经营引发扬尘污染、环境脏乱等问题,不仅扰乱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更违背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发展理念,亟待规范整治、彻底整改。
据群众反馈,该铝矾土加工点位存在典型的粗放式生产污染问题。厂区内铝矾土原材料随意堆放,物料堆积杂乱无序,绝大部分物料未采取密闭、苫盖等防尘措施,缺乏完善的防风、防尘、防渗“三防”环保设施。由于物料存储不规范,料场区域积尘厚重,遇风力天气极易产生大面积扬尘,持续造成大气污染。同时,现场破碎生产设备工艺简陋、设施老旧,未配套完善的污染治理设施,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环境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尤为突出的是,该厂区紧邻农田,粗放的物料堆放和无组织污染排放,极易对周边土壤、田间生态造成潜在破坏,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环境与区域生态安全,凸显出生产经营者生态环保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从生态环保法规层面来看,该加工点位的多项行为已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无法密闭的,必须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该厂区物料露天堆放、无苫盖、无围挡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同时,该点位生产工艺简陋、环保设施缺失、未落实常态化污染防控措施,符合“散乱污”点位认定标准,属于不符合环保规范、污染防控不到位、存在环境隐患的违规生产经营点位,既不符合区域产业布局规划,也未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生态环境保护是底线工程、民生工程,“散乱污”点位看似是局部环境问题,实则关乎区域生态治理成效、乡村人居环境质量和群众切身利益。粗放式的生产经营模式,短期看似降低了生产成本,却会造成大气、土壤等多维度生态损害,破坏乡村自然风貌,拉低美丽乡村建设成色,与绿色发展、生态宜居的乡村振兴建设目标背道而驰。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肆意破坏、疏于治理,最终损害的是群众的生态福祉和区域长远发展利益。
针对此次暴露的环境问题,属地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准处置。第一时间组织现场核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依法依规对该铝矾土加工点位的违规生产、扬尘污染、物料乱堆乱放等问题进行处置,督促经营主体立即停工整改,全面清理杂乱物料,规范物料存储方式,配齐防尘、抑尘、围挡等环保设施,彻底消除扬尘污染和环境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相关规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坚决杜绝违规生产、污染扰民问题反弹。
此次事件也为基层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敲响警钟,充分说明“散乱污”点位排查整治、常态化监管工作仍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属地监管部门需深刻复盘反思,正视日常监管中的薄弱环节,补齐基层生态治理短板。一方面,要开展辖区内工业加工点位、小微企业、零散作坊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梳理类似隐蔽性“散乱污”点位,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规范一处,从源头遏制零散污染问题。另一方面,要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细化日常巡查、动态监管、联合执法工作举措,加大乡村区域工矿加工点位的监管频次与力度,实现监管无死角、治理无盲区。
同时,要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环保普法宣传教育,引导辖区生产经营者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规范生产经营流程,配齐污染治理设施,主动落实污染防控责任。持续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构建“政府监管、企业主责、群众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全方位筑牢乡村生态安全屏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关键要义。下一步,希望属地相关部门以此次问题整治为契机,持续深化“散乱污”乱象专项整治,常态化规范辖区生产经营秩序,从严从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以扎实的生态治理成效擦亮美丽乡村底色,切实守护好群众的绿水青山。
来源:头条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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