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区县城市内涝防御响应的通知

根据雨情变化,经会商研判,市防涝专委决定于7月2日14时,维持万州区、开州区、梁平区、忠县、垫江县、云阳县、奉节县、巫溪县等8个区县城市内涝灾害IV级防御响应,启动两江新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高新区、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南川区等13个区城市内涝灾害IV级防御响应。

请各成员单位、有关区县结合实际,及时启动防御响应,并根据风险趋势发展,适时对高风险点位提升防御响应等级,按渝防减救灾委〔2025〕5号文要求,落实落细各项应对措施。

来源:重庆市排水防涝专项委员会

编辑:傅婧 编审:吴 刚

值班副总编辑:周 娅

总编辑:王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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