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印发《关于表彰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其中,河南法院系统2个集体和5名个人受到表彰。豫法阳光特开设“‘两优一先’风采”专栏,集中刊发受表彰集体与个人典型事迹,激励全省法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夯实基、务实功、出实绩”工作主线,按照“夯基铸魂、夯基提质、夯基赋能、夯基进阶”工作安排,把握重点,接续奋斗,奋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
法槌千钧 柔情万丈
二十年前,她第一次披上法袍,指尖触过冰凉的法槌时,掌心是汗湿的。她不知道这柄不足半斤重的小槌,将在往后的岁月里,承载多么沉的分量:一边是千钧律法,一边是万丈人心。
她叫李静,周口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一个在刑事审判一线二十年的女法官,一个把“党员”二字刻进骨子里的普通人。
刑事法官的案头,堆着世上最沉重的故事。那些卷宗里折叠着的,是一个个破碎的家庭、一条条消逝的生命、一颗颗迷失的灵魂。李静常说,刑事审判工作,离人性的深渊最近,也因此最需要光亮。
她给自己铸的第一道光,是信仰。
在李静的办公桌上,理论学习笔记摞了厚厚几叠。翻开来看,密密麻麻的批注间,偶有她写下的短句:“刑事审判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法官的政治立场,一丝一毫也不能偏。”这话,她说了二十年,也做了二十年。
从书记员到庭长,岁月改了她的岗位,改了她的青丝,却不曾改她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定力。面对托关系、找门路的人,她始终只有一句平静的话:“法律有法律的规矩。”没有慷慨激昂,没有拍案而起,只是语气平缓却毫无余地。来的人便知道了,这扇门,推不开。
作为基层党支部书记,她带着全庭干警去红色教育基地,站在革命先辈的塑像前重温入党誓词。风拂过庭院,她举起右拳,声音不大却字字坚定。
对证据的苛求,是她办案的风骨。
那起震惊一时的故意伤害致死案,至今提起来仍令人唏嘘。罗某某将刘某某殴打致死并伪造了摔伤致死的现场。消息传开,老百姓的目光里有愤怒,有恐惧,也有质问。
然而案件审理却陷入重重困境:第一现场已遭破坏,被告人当庭翻供,受害人家属悲痛欲绝……每一块石头都压在李静心上。
那段日子,她的身影反复出现在案发现场。暑气蒸腾,她蹲在地上,比对着卷宗里每一处描述。回到办公室,她调出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一遍遍地看,一遍遍地听。同事劝她歇一歇,她摇摇头:“被害人开不了口了,我们得替他把话说出来。”
她发现了破绽。罗某某的多次有罪供述中,包含着一些细节,那些只有亲手施暴的人才能说出的细节。比如打时的力道反馈,比如伪造现场时内心的慌乱与强装镇定。这些供述,非亲历者无法描述。
判决书写就的那夜,天快亮了。李静在判决书末尾敲下最后一行字,窗外的城市正在苏醒。她想,那位再也开不了口的被害人,在这份判决里,终于等来了他的公道。
案件审结了,社会的信心筑起来了。这,就是她心中的“铁案”。
李静的追求,从来不只是一份无懈可击的判决。
她常说:“判词能画上句号,但人心里的疙瘩不化解,案子就不算真正了结。”
赵家三兄弟故意伤害上诉案,就是这样一块难解的“疙瘩”。三兄弟与被害人同住一村,只因微信群里几句口角,便拳脚相向、砖石相加,致人重伤。一审判决后,三兄弟全部上诉,而被害人的损失分文未得,两家人的仇怨愈结愈深。
阅卷时,李静看出了其中的凶险:同村而居,低头不见抬头见。这案子若简单维持原判,法槌落下的那一刻,可能就是更大悲剧拉开序幕的那一刻。
那个夏天,周口最热的三伏天,李静一趟趟地往村里跑。没有警车,没有排场,她就是一个人,有时候带上书记员,坐在村委会的板凳上,和村干部聊,和双方亲友聊,和当事人的长辈聊。汗水把制服后背溻湿了一片又一片,她用草帽扇着风,亲切得一如既往。
她听受害方哭诉委屈,也听被告人家属讲生活的不易。她不急着讲法条,先讲庄稼人的道理,讲祖祖辈辈住在一起的情分。从正午到黄昏,从好言相劝到苦口婆心,双方的态度终于软了下来。
调解成功那天,三兄弟中的老大,一个粗壮的庄稼汉子,竟当着众人的面掉下泪来:“法官,您一趟趟地跑,比俺家亲戚还上心。俺们再不懂事,就不是人了。”
围观的村民们也动容了。有人低声议论:“原来中院的法官是这样的,一点架子都没有,是真把咱老百姓当回事。”
那一刻,李静心里踏实了。她知道,这桩案子到此才算真正了结,两家人心里的疙瘩解开了,村子的宁静也回来了。
法庭上的李静,更多时候是威严的。但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心里有一片极柔软的地方,那是她特意为迷途者留的。
张某某诈骗案开庭那天,法庭的旁听席上坐着两位颤巍巍的老人。那是张某某年迈的父母。当他们的女儿被带入法庭时,老母亲再也控制不住,泪水纵横,使出全身力气喊了一声:“闺女,咱好好认错!”
那一声呼喊,撕裂了法庭肃穆的空气。
李静抬眼看去,被告席上的张某某浑身一震,头深深地低了下去。那一刻,李静知道,这个女人的心里还有未泯的良知。
她没有急于推进庭审,而是当庭缓缓开口,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晰:“做人应当实事求是,敢做敢当。你是一位母亲,也是一个女儿,你看着旁听席上的父母,想想家里五岁的孩子,今天的你,准备给他们留下一个什么样的背影?”
短暂的沉默后,张某某抬起头,泪流满面:“我说,我愿意把一切都说明白。”
最后陈述时,她泣不成声:“我对不起父母,对不住孩子。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李静静静地听完,然后说出了那段后来被许多人提起的“法官寄语”。她称她为“你”,跟她谈自爱、谈自强,谈一个母亲应该如何成为女儿的榜样。她说:“好逸恶劳的结果必然是害人害己,甚至连累父母和孩子,你还年轻,往后的路长着呢。”
那一刻,法庭里安静极了。法徽高悬,而人性的暖流在每个人心头涌动。
张某某哭得说不出话来。最后,她哽咽着说:“我不能再自甘堕落了,我会好好改造,做清清白白的人。我愿意把仅有的钱先退出来,剩下的,我出来以后挣钱还!”
一个迷失的灵魂,在法与情的感召下,找到了归途。
一个人能办好案,是优秀的法官;一个人能让更多人知法守法,是有担当的党员。
李静的舞台,从来不止于审判庭。
她走进学校,给孩子们讲法律故事。她记得有一次讲完课,一个小姑娘怯生生地举手问:“法官阿姨,如果坏人来欺负我们,法律能保护我们吗?”她蹲下身,平视着孩子的眼睛说:“能!你看阿姨身上这身制服,就是为了保护你的。”小姑娘用力地点了点头。那一刻,李静觉得,比办结多少大案都有意义。
她走进社区,坐在小板凳上和老人唠家常,告诉他们怎么防诈骗;她走进企业,给管理人员和职工讲职务犯罪预防、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她做客电台,用电波把法治的声音送到田间地头。
有人问她:“办案已经够累了,你还揽这么多活儿干啥?”
她说:“多一个人懂法,就可能少一个人犯罪。多一分法治意识,社会就多一分平安,这账,划算。”
十几年来,她还牵头负责包括平安建设在内的三十余项专项活动。白天开庭写判决,晚上整理专项工作材料,办公室的灯常常亮到深夜。岁月染白了她的鬓角,却从未黯淡过她的初心。
自她担任刑一庭庭长以来,这个集体先后获评“河南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荣誉墙上,一块块奖牌熠熠生辉,而她知道,比奖牌更珍贵的,是百姓心中那杆秤。
早上七点,阳光已经照在周口中院的大楼上,李静坐在办公桌前,翻开新一天的卷宗。晨光透过窗户,洒在她胸前的党徽上,反射出细小而明亮的光芒。
从青丝到白发,从书记员到庭长,二十年间,很多东西都变了。但有些东西,她一点也没变,比如法槌落下时的那份敬畏,比如面对党旗宣誓时的那腔热血,比如她总是说的那句话:
“法官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是社会的公平正义,是老百姓对法治的信仰。”
铁肩担道义
柔情铸法魂
这,就是李静
一位普通的共产党员
一名不普通的刑事法官
在平凡的岗位上
她把自己活成了一束光
照亮了迷途者的归路
照亮了老百姓的信心
那束光,正越来越亮
来 源:省法院宣教处、周口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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