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张居宽,有着十余年执业经验。在生命权纠纷案中,面对亲属溺水身亡,原告诉求赔偿的复杂局面;在服务合同纠纷里,需应对合同效力与服务履行的争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则涉及合同相对性和实际施工人认定。他凭借深厚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精准破局,于困境中寻得生机。

"张居宽坐在办公桌前,目光紧紧盯着眼前三份不同案件的卷宗,手指有节奏地轻敲桌面。他从事律师行业多年,承办案件逾上千件,每一起案件都像是一场复杂的棋局,等待他去破解。
先从生命权纠纷案说起。三原告的亲属乘坐电动三轮车冲入河中溺水身亡,原告认为案涉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相关被告未尽管理职责。但这类案件举证困难,证明道路管理者存在过错并非易事。张居宽在企业法务和律师工作中处理过诸多侵权类案件,深知此类案件的难点在于确定责任主体和证明过错。他意识到,要想为原告争取赔偿,必须找到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的有力证据。
在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甲公司要求被告乙公司支付融资咨询服务费及违约金,被告却辩称《服务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原告未提供实际服务。这涉及到合同的效力和履行问题,是民商法领域的常见难题。张居宽毕业于南京大学,有着深厚的民商法知识储备,他曾处理过大量合同纠纷案件,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和效力认定有着独到的见解。他仔细研究《服务协议》的签订背景和时间合理性,以及双方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试图从中找到突破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更是复杂。原告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赵X、刘X产生纠纷,核心问题是合同相对性和实际施工人认定。张居宽长期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任省财税委委员,擅长将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结合,在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深知在这类案件中,需要理清工程转包链条、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工程款支付核对等关键事实。
在生命权纠纷案的审理中,张居宽凭借多年处理侵权案件的经验,引导法院进行现场勘验,核实案涉道路相关情况。他提交了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的证据,指出道路管理者存在过错。他曾处理过类似的道路安全侵权案件,知道如何从细节中寻找证据,这使他在本案中能够精准地把握争议焦点。
服务合同纠纷庭审时,张居宽依据自己深厚的民商法知识,对《服务协议》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他指出合同签订的时间和背景存在不合理之处,并且通过对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的质证,证明原告未实际履行服务义务。他曾任企业法务,对合同的审查和风险把控有着丰富的经验,这使他能够在复杂的证据中找到关键线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张居宽作为被告代理律师,提交了相关证据,明确提出被告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原告非实际施工人等核心抗辩意见。他曾处理过大量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熟悉合同相对性和实际施工人认定等关键法律问题。他通过梳理工程转包链条、核对工程款支付情况等方式,协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
最终,生命权纠纷案中,被告XX县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和XX县XX镇人民政府被判赔偿三原告损失;服务合同纠纷,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甲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张居宽从事律师行业十余年,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这三起案件的处理结果,不仅体现了他精湛的法律技能,也印证了他的执业信仰。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他将继续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