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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乐发布)

新乐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市政府决定于2026年7月7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23分,在城区组织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通告如下:

此次防空警报试鸣发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信号,每种信号各发放一次,间隔7分。发放程序为:

1.10时00分—10时03分,发放预先警报;

2.10时10分—10时13分,发放空袭警报;

3.10时20分—10时23分,发放解除警报。

试鸣期间,请广大人民群众保持平稳心态、安心工作和生活,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顺利实施。

新乐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日

运营|新乐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王 云

责编|马婷婷

审核|韩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