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张轶轲
近日,一则新闻引发舆论热议:安徽省药监局一名63岁的离退休女同志,月收入7899元,配偶月收入12100元,夫妻合计近两万元,儿子在美国且“经济收入良好”,只因一次肩部手术,便被列入单位“困难职工”初选名单。事件曝光后,安徽省药监局迅速回应:该表格系支部初步摸排的“预填表”,当事人经审核不符合条件,已被取消资格。
取消资格,是应有之义。但此事留给公众的困惑与追问,远不止于此。
“初选”二字,能否为程序漏洞开脱?
7月2日晚,安徽省药监局终于发通报了。全文加标点符号不到150字,核心结论就一句:基层单位“不严谨不细致”,填了表,后来发现不符合规定,没纳入名单。没了。
如果说“月入两万被列困难户”是对公众智商的一次侮辱,那这份通报,就是对公众智商的二次侮辱。
此前面对质疑,安徽省药监局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是:这只是一份“初选名单”,后面还有多道程序过筛。言下之意,尚未定论,不必大惊小怪。
然而,恰恰是“初选”二字,暴露了制度执行的第一道防线已经失守。困难职工认定,本应有明确的收入门槛和审核标准。一份夫妻月入近两万元、子女海外定居的申请表,竟能堂而皇之地进入“初选”流程,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正如有评论所言,如果表格没有泄露,如果舆论没有介入,这个家庭是否会顺利进入下一环节,乃至最终获得帮扶?制度的纠偏,不应依赖偶然的外部曝光。
“困难”的标准,岂能如此宽松?
月收入近两万元,在当下中国社会,无论如何都很难与“困难”二字挂钩。有网友直言:“一年24万还困难?那我还在贫民窟。”这样的对比虽略显情绪化,却道出了朴素的社会公平观。
困难职工帮扶,是精准兜底、纾困解难的惠民政策,承载着托举弱势群体、补齐民生短板的重要功能。有限的帮扶资源,理应精准流向那些真正收入微薄、生活困顿的家庭。而一个有稳定退休收入、有在职配偶支撑、月收入接近两万元的家庭,即便遭遇一次手术,其风险承受能力与真正的困难群体之间,隔着巨大的鸿沟。将“生活不便”等同于“生活困难”,本质上是对公共善意的廉价消费。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内部参照下的“共情偏差”,很容易让兜底性的困难救助,慢慢异化为单位内部的普惠性关怀。
“取消”之后,更需制度层面的追责
安徽省药监局快速取消当事人资格,纠偏的效率值得肯定。但若止步于“一撤了之”,既辜负了公众的监督期许,也回避了对评选机制漏洞的深层反思。
工作人员称,表格系“工作人员不小心擅自拍照发到微信群”。但问题的核心不在于“谁拍了照”,而在于“为什么能填表”——初审环节的审核为何如此“宽容”?制度的设计理应有纠偏的内置机制,而非依赖偶然的外部曝光。当前的问题恰恰在于,某些基层单位在落实帮扶政策时,摸排靠“拍脑袋”、认定靠“人情味”、审核靠“走过场”。这样的操作,不仅消解了惠民政策的严肃性与公信力,更挤占了真正困难人员的救助资源。
通报里那句“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大概率也会像“不严谨不细致”一样,轻飘飘地滑过去。但公众需要的不是一句空头承诺,而是追问:究竟是谁填的这张表?谁批准的?按照什么标准?如果没有曝光,这笔帮扶资金会流向哪里?
说到底,这份通报最大的问题不是太短,而是太滑——滑得像一条泥鳅,把系统性失职包装成“不够严谨”,把制度性漏洞解释为“个别疏忽”,把本应严肃追责的大事化成了“改进作风”的小事。
月入两万被列困难户,荒诞。但比荒诞更让人寒心的,是事后这份轻飘飘的通报——它告诉所有人:出事了,我们道个歉、改个作风,就过去了。
可惜,公众的记性没那么差。
编辑:张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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