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发布有关问题的说明,除了“韩红有公司与基金会关联”被坚定否认外,其它似乎或多或少存在些问题,表达歉意时又进行辩解,包括工作人员年薪过高的问题,说是要留住公益人才。
现在的问题是,慈善基金会或公益基金会高管年薪60万合理不?
半年前,陈行甲舆论风波时我提出这个问题,陈行甲创办的深圳市(恒辉)儿童公益基金会,2023年陈行甲从儿童公益基金会领取薪酬90.27万元,比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的高管还高50%,因为舆论质疑陈行甲拿着过高的薪水,他赶紧辞职跑到新东方。
没有任何人说公益组织的人必须是苦行僧,而是说一定要拿工资,毕竟养家糊口,但是工资达到什么程度才是合理暂且没有一个权威说法,大家不妨你一言我一语地探讨一下。
我通过AI检索了国外公益基金会高管的薪酬,仅供参考——
美国公益基金会的CEO年薪平均在27万美元,是美国人平均年薪6万美元的4.5倍,专业慈善组织埃勒斯-丹洛斯协会2024年CEO年薪为19.4万美元,是美国人平均年薪的3倍多一点点;
日本公益基金会的高管或创始人的年薪平均是20万美元,是日本人平均年薪5万美元的4倍;
韩国公益基金组织的高管或创办人的年薪平均也是20万美元,是公益基金会普通员工薪水的2倍到3倍。
按全国人均年薪的3倍到4倍算,公益基金会高管的年薪也就十几万吧;如果按所在城市人均年薪的3倍到4倍算,公益基金会高管的年薪也就三十几万。
我又检索资料,国内多数公益基金会的领导年薪在10万至30万元人民币。而公益基金会普通员工的年薪9万到13万吧。我只知道一个朋友的薪水,她是北京人,去年在北京三环内的一家儿童公益基金会工作,月薪7000元,年薪不到9万。
就此来说,国内公益基金会高管的年薪不超过40万就合理。
但是,年初陈行甲事件时国内一些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挺陈行甲,说他一年拿90万年薪不高,理由是陈行甲能力超强,这点工资不多,并且对标商业公司的高管年薪。陈行甲和一些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玩在一起,这才得到声援。我也是自由主义爱好者,但离“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远着呢,平时对他们的看法多数是认同的,不过,这件事我是有所保留,公益基金会的高管能不能对标商业公司高管的薪酬?
陈行甲所谓能力超强,就是他的筹款能力强,一年给公益基金会筹款5000万,拿个90万不多——当这么说时,已经是不知不觉用商业公司的销售提成意识谈公益了,是不是?
如果陈行甲能对标商业公司高管的薪酬,那么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的高管也可以对标商业公司的高管,进而呢,如果以后司马南办公益基金会,其高管也能对标商业公司的高管。
当你支持陈行甲或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高管时,一定要有推而广之的思维,不能有双重标准,以后所有的公益基金会高管按筹款总额提成工资。
问题还在于,当所有的公益基金会高管对标商业公司的高管薪酬时,公益是不是就有生意的味道?
或者,我们需要进一步开放观念,公益对标生意是一种正确的观念革新?
我目前的倾向还是公益基金会的高管年薪对标全国职工平均年薪或是本市职工平均年薪的某个倍数,如果是本市的话不超过4倍。倍数就是对公益人才的一种优待。
除此以外,还能对标谁?公益基金会高管对标本地公务员处级干部工资标准?
公益基金会高管的薪酬标准没有一个比较共识的范围,以后还会出现一轮又一轮的舆论撕裂。有一点需要说明,最近舆论对韩红本人和韩红爱心基金会的质疑就是质疑,不是什么网暴。质疑是拿证据说话,拿逻辑推理,网暴是不分青红皂白谩骂。正因为是质疑,韩红爱心基金会才回应,至于回应的合理不合理另说。
我还看到有人大声疾呼“韩红请一个权威的审计机构审计一下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还韩红一个清白”,你已经有了结论“韩红清白”再找审计机构审计,这就是先有定论再找证据,支持韩红没问题,但不能不讲逻辑。
就说这么多吧。
(作者:李成义)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