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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本信息转自:远安教育

原标题:

远安县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指南

一、转入鸣凤镇城区学校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也是每一位员工的责任与使命。随着工业

(一)

转学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第一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鸣凤城区有自有产权住房(含自购房或自建房)。

第二类:学生户籍在鸣凤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鸣凤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含自购房或自建房)。

第三类:不符合第一、二类,但父母在鸣凤城区经商6个月以上(2026年3月1日之前注册营业执照),在鸣凤城区有固定经营场所和住所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第四类:学生户籍在远安县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鸣凤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含自购房或自建房),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远安县鸣凤城区务工或正式居住(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住)。

第五类:户籍在远安县其它乡镇(鸣凤镇以外)的小学生,不符合上述条件,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鸣凤城区务工或在鸣凤城区正式居住(有固定住所,且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住),在鸣凤城区小学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转入。

(二)

材料准备

序号

类型

提供材料

1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鸣凤城区有自有产权住房(含自购房或自建房)。

1.户口本。学生户口本与房产证所有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要提供能证明与房产证所有人之间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明、相关结婚证明等)。

2.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房产证抵押在银行的,提供不动产查询证明)。

2

学生户籍在鸣凤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鸣凤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含自购房或自建房)。

1.户口本。

2.不动产查询证明(证明在鸣凤镇无房,在凤仪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综合窗口办理)。

3

不符合第一、二类,但父母在鸣凤城区经商6个月以上(2026年3月1日之前注册营业执照),在鸣凤城区有固定经营场所和住所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1.户口本。学生户口本与营业执照所有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要提供能证明与营业执照所有人之间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明、相关结婚证明等)。

2.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营业执照、纳税记录、水电费缴费凭据、租房合同、经营场所照片(经营场所门头、经营场所室内、张贴营业执照区域照片)等。

3.不动产查询证明(证明在鸣凤镇无房)。

4

学生户籍在远安县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鸣凤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含自购房或自建房),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远安县鸣凤城区务工或正式居住(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住)

1.户口本(包括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

2.在鸣凤城区务工的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缴纳社保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

3.在鸣凤城区正式居住的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正式租房合同、所租房屋房产证明、缴纳水电费凭据等证明材料)。

5

户籍在远安县其它乡镇(鸣凤镇以外)的小学生,不符合上述条件,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鸣凤城区务工或在鸣凤城区正式居住(有固定住所,且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住),在鸣凤城区小学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转入

1.户口本。

2.在鸣凤城区务工的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

3.在鸣凤城区正式居住且有固定住所的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正式租房合同、所租房屋房产证明、缴纳水电费凭据等证明材料)。

说明:1.在政务服务中心开具的不动产查询证明只需要原件,其它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复印件留存;2.从省外转入的需要提供打印的学籍表(原就读学校盖章)。

(三)

转学步骤

第一步:申请。县内学生向现就读学校提交相关材料和转学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可在学校领取,也可在“远安教育”微信公众号下载(在“远安教育”公众号查询远安县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指南)。从县外转入的学生直接到县教育局教育股办理(县综治中心三楼309室,鸣凤镇东门路7号)。

第二步:受理。现就读学校核查资料原件,登记学生相关信息,填写《2026年秋季学生转学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将资料原件拍照(每名学生建立一个文件夹)与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转学申请表(原学校审核签字、盖章)一并交教育股(在政务服务中心开具的不动产证明需交原件),初中转学学生还需提交本人知晓并自愿服从县一高招生分配生政策承诺书。

第三步:审核。教育局对资料进行会审,视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就读学校,并将结果返回现就读学校。

第四步:入学。审核通过的,学生凭教育股审核盖章的转学申请表,9月1日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

注:学生和家长需了解远安县一高分配生招生相关政策:必须具有远安县内所在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初中阶段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就读满3年,否则不具备县一高招生分配生资格(因学校撤并等政策性调整除外)。从2024年七年级新生(即2027届初中毕业生)起,县一高招生分配生计划将由50%提高至80%。初中转学的学生,需由监护人签订本人知晓并自愿服从县一高招生分配生政策承诺书,由现就读学校在上交资料时将承诺书一并交教育股。

(四)

办理时间、地点

1.办理时间:2026年7月10-15日、8月10-15日(工作日)。

2.办理地点:县内学生在现就读学校办理。从县外转入的学生在县教育局三楼309室办理,地址:鸣凤镇东门路7号。

3.查看结果时间:7月10-15日办理转学的,7月20日后由原就读学校通知家长转学结果,8月10-15日办理转学的,8月19日后由原就读学校通知家长转学结果。

二、转入乡镇学校

(一)

转学流程

转入乡镇(鸣凤镇以外)学校的学生由监护人直接向转入学校申请,向转入学校提供学生户口本、房产证、务工或经商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复印件学校留存),由转入学校根据转入条件、学位情况及服务范围等审核办理。8月20日前,转入学校将《2026年秋季学生转学基本情况登记表》(类别栏不填)报送教育股。

注:学生和家长需了解远安县一高分配生招生相关政策:必须具有远安县内所在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初中阶段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就读满3年,否则不具备县一高招生分配生资格(因学校撤并等政策性调整除外)。从2024年七年级新生(即2027届初中毕业生)起,县一高招生分配生计划将由50%提高至80%。初中转学的学生,需由监护人签订本人知晓并自愿服从县一高招生分配生政策承诺书。承诺书由转入学校于8月20日前交教育股。

(二)

办理时间

2026年7月10-15日、8月10-15日(工作日),乡镇学校在此段时间安排专人在校办理转学。

三、城区学校原则上不互相转学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717-3821996

五、相关附件

附件1: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基本情况登记表.docx

附件2 远安县2026年秋季转入鸣凤城区学校就读转学申请表(义务教育).docx

排版/审核:远安坤哥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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