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1.违法事实简介
2026年4月23日,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入网外卖平台的陇西县某蛋糕店现场检查,发现该蛋糕店对购进的预包装润臣老丁鸡蛋糕进行拆封销售,该预包装食品原生产日期为2026年1月26日,保质期90天,但当事人在拆封销售时,在售卖柜台上方统一标注生产日期为2026年4月23日,保质期5天。该行为构成了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违法行为。
2.查处法律依据及处罚情况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参照《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已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3.典型意义
本案例为打击食品日期造假的示范判例,彰显市场监管部门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执法态度。生产日期与保质期是消费者判断食品新鲜度、规避食用风险的核心依据,造假行为既恶意侵犯群众知情权与选择权,还极易让变质、临期食品流入餐桌。通过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压实经营主体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杜绝涂改日期、标注“早产食品”等投机行径,引导公众提高辨识警惕性,全方位筑牢食品标签合规防线,维护公平有序的食品市场秩序 。
来源:陇西市场监管〡编辑 整理: 掌上陇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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