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哲律师说:
一、真假合同,骑缝章没盖好:解决问题的3种流派
1、技术流
做司法鉴定,至少有三种鉴定,是可以去申请的,纸张鉴定、墨迹鉴定、形成时间鉴定。
都能够去分辨,合同当中有没有替换。
2、侦查流
不是只看签约的这几张纸,而是要看整个签约的过程,你肯定有经办人,你肯定有磋商,你肯定要互相发文件,你签约完了之后,还要归档,要分类,要审批,这些过程当中你都要留痕,我把这些留痕的东西拿出来,哪张纸更能和这个痕迹相匹配。
3、根本上的方法论,我们叫系统论
合同不是这几张纸,合同的背后是一整个交易,哪张纸更能和这个交易相匹配,更能体现我们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那这个时候,我们从签约到履约,整个全过程,都把它搂进来,然后再来体验,哪张是真,哪张是假。
二、有多家公司的要注意连带责任
有的老板,他其实有好几家公司,做不同的生意,这个公司赚钱,这个公司赔钱,
为了挽救亏钱的公司,拿赚钱的公司,给它转账,给它垫资,给它输血,
这本来就是一片好心,现在的新公司法,它就规定了横向混同,如果你的关联交易,显著的不合理,那么就有可能认为这两家公司,不是独立的公司,那到时候,追究的时候,就直接把他们全部都连带进来,一起承担责任,
现在《新公司法》一修订,你万一认定一个横向混同,两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你股东也跑进去承担连带责任,那你整个都被拖下泥潭了。这个隔离就完全失去效果了。你一定要注意关联交易的合理性的问题。
三、公司法新规:认缴?实缴?
1、认缴期限5年
2、虚报注册资本骗取营业执照、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股东承担没有出资部分的连带责任,对公司有一个5%-15%的罚款,对个人还有一个几十万的罚款。你不仅有民事的责任,你还有行政的处罚责任。
四、所有当老板的,一定要给自己留两笔钱
1、一笔放在自己手上——公司运营(备用)
放在自己手上的叫涉税处罚基金,偷税、逃税、漏税、虚开,各方面抓的更严了,判的更重了。
2、一笔放在别人手上——抵御风险(备备用、救命的钱)
必须是你100%信得过的人,有很多人只能放在父母手上,放在配偶手上都不一定行。
这是捞你自己的钱,民营企业家刑事犯罪的风险是很高的。
你人一旦进去,退赃、退赔、请律师,
你不要觉得自己有钱,你人一旦进去之后,钱就不在你手上了,这个钱,你就不一定凑得出来了。
有个老板,准备了这笔钱放在自己爹妈手上,后来出了事情之后,爹妈第一时间来找到我,联系我,
第一,帮他,37天取保出来;
第二,现在我们正在帮他争取不起诉。
(1)、在外面,你觉得人、资源随你调配,一旦你进去了,就不是你调配了,会碰到各种各样的困难。
本来有些事情,是可以通过律师的介入,律师的沟通,律师的论证去解决的,但是因为你没有准备好,这个相应的基金,导致出了事情之后,没有及时的去消化,去了结,最后就是一个鸡飞蛋打。
不仅你这笔钱还得掏,而且你还有犯罪记录,而且你还有可能坐牢。
(2)、所有的事情都是宜早不宜迟,
什么叫做黄金时间,什么叫做窗口期啊?
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了,现在你能解决的问题不解决,后面你的这个代价,就要大很多很多倍。
这笔钱,你不用花钱,关键时刻救你命。
五、约定仲裁,里面的门道有多少?
1、仲裁的费用比法院的费用要高的多!
你去签的投资类的合同,比如说信托、基金的合同,你去翻他的管辖条款,他约定的都是仲裁,他没有约定法院,
第一,约定管辖高于法定管辖,一旦约定仲裁了,你就只能去仲裁。你去找法院,法院不受理的。
第二,仲裁管辖有两个优势:
①保密
法院的庭审是公开的,判决书是上网的。
仲裁的判决书是不上网的,
所以,走仲裁,你所有发生的纠纷不影响这个金融机构的声誉,
你到天眼查、企查查上面查不到这个案子。
②仲裁的费用,比法院的费用要高得多,而你普通老百姓,
如果你就投了一点点钱,你再一看,我的仲裁费就要花这么多,你就不会去了,你就不划算了,而且甚至还有一点——
③选仲裁员
你不是做这个的,你哪里知道这些仲裁员是什么水平?什么特点?什么风格?
人家知道选什么样的,你不知道选什么样的。
2、如果你能谈判,你签合同的时候,你至少先约定到法院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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