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 璁
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围绕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细化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
在“某公司不服黑龙江省某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中,某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网约车跨城服务被处罚。行政复议机构梳理相关规定发现,网约车起讫点一端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就符合要求。本案中,案涉网约车从A市搭载乘客,但其行程终点位于其许可经营区域内的B市,符合上述规定,因此无需在A市进行报备。对此,行政复议机构通过释法明理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同时还制发提示函,督促其严格落实执法程序。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胡建淼表示,修订后的条例在肯定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权的同时,也设置了“自我纠错”与“行政复议”之间的衔接关系,旨在发挥行政机关的自我纠错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曹鎏说,修订后的条例构建了便捷的权利救济渠道,在受理审查环节,明确规定行政复议申请除不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外,行政复议机关必须受理,切实降低了制度层面的启动门槛;为适应信息化需求,新规还赋予线上与线下复议活动同等的法律效力。
总结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后的条例有针对性地细化和完善提级审理、附带审查等规定。黑龙江大学校长王敬波表示,条例明确将“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或者失信惩戒措施不服”“对教育行政部门就学校开除学籍和退学处理决定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等纳入行政复议范围,有效解决现实问题。
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司法部将指导和监督下级行政复议机构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及时推进相关配套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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