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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抚顺中院速裁团队栾海萍法官与法官助理韩征、书记员徐月一行,前往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某小区当事人张某家中,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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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海萍法官在受害人张某家中向受害人家属释法明理

受害人张某今年29岁,因交通事故造成高位截瘫,经法院组织鉴定,张某损伤评定为一级残疾,终身需要完全护理依赖。

二审诉讼期间,承办人栾海萍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考虑到受害人张某的伤情无法到法院参加诉讼和调解,栾海萍主动将开庭地点定在受害人张某家中,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肇事车辆所在单位当场一次性给付受害方张某人民币一百万元。

确认伤者张某接收到银行转账后,栾海萍法官向张某细致解释,“本案赔偿款项系侵权方对你人身、财产受损作出的经济补偿,是用于弥补伤病损耗、保障后续日常生计的专项款,望你妥善留存、理性规划开支,摒弃盲目挥霍、随意出借、大额非理性消费等行为。

结合自身身体状况与长远生活需求,精打细算安排衣食住行、后续复查用药等必要开销,立足长远稳妥规划余生各项支出,依靠该笔赔偿平稳过渡生活,妥善安置今后日常,切实用好赔偿资金,保障长期生活安稳有序。”张某听后连声表示感谢。

速裁团队办理的主要是案由简单、标的额较小、法律关系不复杂的案件,但是在团队每名同志心中,案件不分大小,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便利人民群众诉讼的工作理念,以“如我在诉”的工作态度实质、高效地化解纠纷,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编:高 嵩

图文:韩 征

编辑:田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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