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发布通告,自2026年7月10日起对城区货运车辆禁限行区域进行调整规范,明确禁行区域、高峰时段(6:30-9:00、16:00-20:00)及法定节假日禁止通行,因特殊需求确需通行的须提前报备。详情如下↓↓↓
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关于进一步调整规范城区道路货运车辆禁限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旅游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丽江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城区道路和交通流量实际,决定对城区道路禁限行车型的货运车辆的禁限行区域进行调整规范,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区域
1.红色区域禁止通行;
2.红线标注路段禁止通行;
3.蓝线标注路段允许过渡通行;
4.学校周边路段(含红色区域外学校)高峰时段严禁通行。
二、禁限行时间
高峰时段(6:30——9:00;16:00——20:00)禁止通行;高峰时段外,报备货运车辆允许通行;法定节假日,禁止通行;特殊情况,禁限行时段另行通知。
三、通行报备制度
因执行公务、运送生产生活必需品、进行市政工程维护、工程施工等需进入禁限行区域的禁限行车型的货运车辆,请有关单位及个人携带车辆的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机动车有效保险单据以及施工等证明材料,到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报备,报备的货运车辆严格遵守通行规定,按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指定时间及路线通行。
四、处罚措施
对违反《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关于进一步调整规范城区道路货运车辆禁限行的通告》的货运车辆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丽江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6年7月10日起实施,具体事宜由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负责解释。
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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