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司法观点123,不知情是上游案赃款、也没参与下游案诈骗的合谋,无罪。

1、黄国相涉嫌诈骗案,(2015)穗中法刑二初字第4号。

2、黄国相,男,24岁,初中,无业,广东省广州市。

3、广州市检察院指控,2008年12月8日,被害人貂蝉的丈夫吕布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次日上午,貂蝉打电话给吴景到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某酒家商量对策。期间,吴景谎称已了解貂蝉丈夫吕布的相关情况,并称司法机关将要到貂蝉家里搜查,要求貂蝉将家里的现金以及值钱的财物全部转移。在骗取貂蝉的信任后,当天下午,吴景、黄国相与周瑜即开车去天河区员村新城花园貂蝉住处,将貂蝉家中的建国五十周年纪念钞、香港、澳门、奥运纪念钞等财物,转移到吴景的租房处。后来,吴景又谎称司法机关要查封冻结貂蝉的银行账户,要求貂蝉将所有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全部转移到周瑜的建设银行名下。当天,貂蝉将银行账户内的420万分两次转至周瑜的银行账户内。案发后,黄国相、吴景、周瑜逃匿,赃款赃物无法追回。2014年黄国相在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被抓获归案。

4、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决黄国相无罪。

5、司法观点,法院查明,黄国相是舅舅吴景临时叫过来帮忙的。本案证据可以证实黄国相参与了到貂蝉家搬运东西,以及和周瑜去提取银行卡中款项、并将其中190万现金交给舅舅吴景的事实。但是,第一,本案没有证据证实黄国相分得了涉案财物和款项,也不足以证实黄国相在事前或事中与舅舅吴景、周瑜达成了诈骗貂蝉的合意,更不能证实黄国相是在明知吴景要对貂蝉实施诈骗的情况下参与了相关行为。因此,检察院指控黄国相犯诈骗罪的证据不足。第二,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相关财物和款项是貂蝉丈夫的犯罪所得,也不足以证实黄国相是在明知这些财物和款项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参与了掩饰、隐瞒行为。因此,检察院指控黄国相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证据也不足。最终判决黄国相无罪。

6、最后同事说,舅舅让你去搬点东西,让你陪他下属去银行取点钱,确实很难拒绝啊。回答和感叹,对的,遇到这类事情,你不问事情缘由盲目地帮忙了,很容易牵扯进来;你问了事情缘由,你再帮忙,那就更容易牵扯进来。假如是我,亲戚叫帮忙,帮还是不帮,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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