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
2026年7月3日6时30分,海南省气象局将第10号台风“美莎克”预警由四级提升为三级,根据《海南省教育系统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琼教规〔2025〕5号)及《琼中县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极端天气停课实施细则》(琼中教育〔2025〕77号)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为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现将停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从7月3日下午开始停课,复课时间由县教育局根据气象部门解除对应级别预警信号,统筹评估后另行发布通知。
二、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要及时将停课事宜传达到位。走读生下午不必到校,寄宿制学生及幼儿园周托生由学校、园所通知家长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接回,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接回的,学校、园所要做好寄宿制学生、幼儿园周托生的安顿及安全保障工作。
三、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要对校舍、围墙、排水系统等全面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提前应对后续可能出现的停水停电问题,积极储备应急物资,确保台风期间和复课后学生用水用餐等正常生活秩序。
四、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要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气象预警,分析研判灾害发展趋势。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抢险救援,确保留校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并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灾情信息。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6年7月3日
来源: 琼中教育
编辑:袁菀艺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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