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超过,就今天超了。”面对交警,驾驶员周某的声音越来越小。然而,交通安全面前,没有“就一次”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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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上午11时13分,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五中队民警吴冕在常福大街常福中学路段开展夏季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一辆号牌为鄂AN**5学的教练车引起了他的注意。该车后排人头攒动,乘客之间几乎无缝隙,明显存在超员嫌疑。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经现场清点,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20%。车上坐着的,清一色都是正在学车的学员。驾驶员周某(教练)解释称,因为训练场地离得近,想着“一脚油门就到”,便心存侥幸让学员们挤上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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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都不要侥幸!超员车辆在行驶中稳定性差,遇突发情况制动距离延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你是教练,是学员上路的第一任老师,更应该以身作则。”民警当场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随后,民警责令周某立即对超员人员进行安全转运,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其“驾驶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处罚不是目的,源头根治才是关键。为强化重点车辆源头风险管控,7月3日上午,大队对该教练车所属驾校进行了专项约谈,并依据《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办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向驾校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所有教练车辆运行状况,坚决杜绝超员、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同时,要求驾校举一反三,加强对全体教练员和学员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建立内部考核问责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并于7月5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

武汉蔡甸交警提醒:驾驶培训不仅是技术的传授,更是守法意识和安全责任的传承。超员多一人,危险增十分。请广大驾驶人和学员自觉抵制超员,安全文明出行。(记者:奚伟 通讯员:周鸿晨 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