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十一(直属)大队依托大数据研判+路面精准查处,一日内连续查获两起驾驶证吊销、注销期间违法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严整治“失驾”上路乱象。
案例一:驾驶证因醉驾被吊销,无视禁令无证驾车上路
2026年7月2日,十一大队民警在硚口区汉西路沿河大道路口开展常态化路面执勤执法工作。执勤中,民警对一号牌为鄂A**30的过往机动车开展例行检查时,核查发现该车驾驶人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经现场细致核查,该驾驶人曾在2021年7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法定禁驾人员,早已不具备合法驾驶机动车资格。当事人明知自身驾驶证已被吊销、严禁驾车上路,却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心存侥幸擅自驾驶机动车通行道路,违法事实清晰、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武汉交警对该驾驶人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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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驾驶证超期三年被注销,侥幸驾车上路终被查获
同日,十一大队依托大数据平台锁定一名涉嫌驾驶证注销后仍违法驾车的重点违法人员,执勤民警在武昌区和平大道馨都雅园附近,成功拦停一号牌为鄂A**52的小型汽车。经证件核验查询,该驾驶人的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三年以上,驾驶证系统状态早已被依法注销,属于典型的无有效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管部门对该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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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交警郑重提醒: 所谓“失驾”,即驾驶证处于吊销、注销、暂扣等异常状态,在此期间驾车上路,均等同于无证驾驶,属于性质恶劣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证、失驾人员不具备合法驾驶资质,安全驾驶能力不足、应急处置能力欠缺,道路安全意识淡薄,驾车行驶过程中极易引发剐蹭、碰撞等各类交通事故,严重危及自身及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危害性极大。 (记者:奚伟 通讯员:刘水红、吴玉洁、周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