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迎来施行三周年。三年来,这部法律如同一座巍然矗立的法治长城,为新形势下防范打击各种间谍活动、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实施的效果既体现在鲜活的案例之中,更彰显于历史逻辑、全球视野与理论创新的深层交汇处。站在全面依法治国与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审视这部法律的实践历程,我们不仅是在总结一部法规的成长,更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展开一场关于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深层对话——在这场对话中,中国以坚定的法治自信、独特的制度智慧和磅礴的法治力量,向世界展示了负责任大国的安全治理之道。
西方国家反间谍法治宣传的实践图景。放眼全球,主要国家无不将反间谍立法置于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核心,而其在宣传与实施层面各有特色,形成了差异化的实践路径。
美国作为拥有强大国家安全能力的超级大国,在反间谍宣传教育层面虽未建立一整套制度化的官方统一课程,大多数民众却具有较高的国家安全意识。美国国家反间谍与安全中心持续开展反间谍宣传推广工作,新的国家战略明确指出美国“正面临来自外国情报实体前所未有的威胁,其广度、数量、复杂性和影响均属空前”。联邦调查局的反间谍任务高度依赖“知情公民以及州和地方执法机构的协助”。然而,美国的反间谍实践也充满意识形态色彩——从“中国行动计划”到对华裔科学家的系统性怀疑,其“草木皆兵”式的做法被批评为“新麦卡锡主义”。美国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推出的“间谍演变”数字展览,以“间谍之墙”实体展览为基础,向公众讲述美国的间谍故事,在“不危及安全的前提下提供透明度”——这种通过叙事建构国家安全认同的方式,值得深入审视。
英国的反间谍法治以《官方保密法》为基石,该法自1911年确立以来,将间谍行为定罪为“以损害英国安全或利益为目的”获取或披露信息。2023年7月获得御准的《国家安全法》则进一步回应“来自国家行为体的敌对活动威胁”,将间谍行为纳入三项新罪名。在公众宣传层面,英国军情五处下属的国家防护安全局于2025年10月发布反间谍与反干预指导方针,专门针对议员、议会工作人员及候选人设计,帮助他们“理解威胁本质”并采取“简单有效的措施”。该指南鼓励个人“相信直觉,警惕他人行为或意图的细微异常”,并将“任何可疑互动”报告给安全团队。军情五处处长肯·麦卡勒姆爵士直言:“当外国势力窃取英国重要信息、操纵我国民主进程时,损害的不仅是短期安全,更会侵蚀我国主权根基。”英国还通过博物馆展览等方式,展示军情五处一百一十五年历史中间谍与反间谍人员使用的真实设备,帮助公众探索和了解间谍活动与潜在安全威胁。
澳大利亚在反间谍公众宣传方面投入尤为系统。2025年1月,澳大利亚政府首次公开发布外国干涉与间谍威胁分析报告,阐明“政府正在做什么”以及“企业和个人可以做什么来保护自己”。该报告明确指出外国干涉“威胁澳大利亚的主权、民主、价值观和国家利益”。更具特色的是,澳大利亚将该报告翻译成阿拉伯语、白俄罗斯语、缅甸语、波斯语、印地语、印尼语、日语、高棉语、韩语、马来语、旁遮普语、俄语、简体中文、西班牙语、泰语、藏语、土耳其语、乌克兰语、维吾尔语、越南语等二十三种语言出版——这一做法充分考虑了多元文化社区往往是外国干涉重点目标的现实。澳大利亚安全情报组织还专门针对国防工业从业人员推出“窥探心智”宣传运动,旨在提高对外国间谍威胁的认识,鼓励人们通过举报门户报告潜在的间谍或外国干涉行为。澳大利亚内政部长指出:“外国干涉和间谍活动威胁我们最宝贵的国家资产——我们的社会凝聚力、我们可信赖的民主、我们的安全与繁荣,以及我们的思想和表达自由。”
法国历来重视国家安全教育,认为国防和国家安全是学生的必备知识,从小学一年级开始通过品德课和历史地理课进行教育。俄罗斯则在学校中开展专门课程,向学生宣讲刑法关于叛国、间谍和破坏行为的刑事后果。这些国家的实践表明:反间谍宣传教育绝非中国独有的做法,而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实践。
西方反间谍宣传的意识形态底色与双重标准。然而,深入审视西方国家的反间谍宣传实践,其背后隐含着深刻的意识形态逻辑与明显的双重标准。
首先,西方国家的反间谍宣传始终以“民主对威权”的二元叙事为框架。英国国家防护安全局指南虽声称“不针对特定行为体”,却明确点出“俄罗斯、中国、伊朗部分势力”为威胁来源。澳大利亚的报告将外国干涉定义为对“民主、价值观”的威胁。这种叙事将本国反间谍行动塑造为“保卫民主”的正义之举,而将其他国家的类似行动污名化为“压制自由”的威权工具。
其次,西方对中国反间谍法的反应充分暴露了其双重标准。2023年8月,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马修·米勒将中国国家安全部关于反间谍法的宣传普及抹黑为“显然是鼓励公民互相监视”,声称该法“大大扩大了被视为间谍活动的范围”。美西方舆论从两个既定视角渲染抹黑:一是进行带有意识形态色彩的定向抹黑,把中国反间谍的正当行为往所谓“相互监视”“人人自危”的形象方向塑造;二是极力夸大对外商外资的影响。外交学院教授李海东指出:“美方反间谍活动实际上做得比中国更广泛、更深入,而且更普及。美方不反思自身在监视公民方面的作为,反而将中方反间谍活动贴上公民相互监视的标签,这是在混淆国际视听、诋毁中方形象。”
第三,西方国家的反间谍宣传在实践中呈现出“对内强化管控、对外意识形态攻击”的鲜明特征。美国一面“发动情报战”、不遗余力加强对华间谍窃密,一面又“恶人先告状”,大肆抹黑中国的正当防卫之举、企图塑造中国《反间谍法》为“恶法”形象。美国中央情报局局长伯恩斯曾公开声称美国在中国重建间谍网络方面“取得进展”——这种公开炫耀间谍活动的做法,与其对中国反间谍工作的指责形成了鲜明对照。正如有评论所言:“只许你搞情报,不许我反间谍?”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李伟强调,中国面临的威胁不仅有一些国家进行的传统间谍活动,非传统领域的间谍活动也日趋猖獗。
全球反间谍法治宣传的多元图景与深层启示。当我们将目光从西方转向更广阔的全球版图,俄罗斯、日本、韩国、朝鲜等国的反间谍宣传实践,以截然不同的路径和方法论,共同绘就了一幅国家安全法治宣传的多元画卷。这些实践既丰富了我们对全球反间谍治理的理解,也为审视中国道路提供了宝贵的参照坐标。
俄罗斯将反间谍宣传教育深度嵌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以“惩戒威慑”为核心特征的宣传模式。2026年4月,俄罗斯全国各地数十所中小学及职业技术学校面向五至十一年级学生开展题为“背叛祖国是最严重的罪行”的专题课程。授课人员来自检察机关、内务部、侦查委员会以及律师和社会知识普及组织的代表。课程内容聚焦俄罗斯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叛国罪,明确告知学生间谍行为、泄露国家机密、投敌及协助“敌对”外国可判处最高二十年监禁。在阿穆尔地区,讲师强调破坏、恐怖主义或间谍行为的后果包括终身监禁及行为人背负严重负面社会声誉。课程明确要求学生展现公民警觉性,向安全部门报告任何可疑活动。讲师警告,叛国不仅导致长期监禁,还会毁灭行为人及其亲属的生活与名誉。与此同时,学校正在开展关于使用虚拟专用网络服务法律风险的课程,题目包括“使用虚拟专用网络是犯罪加重情节”和“虚拟专用网络已被取缔”,由警察、精神科医生和联邦监狱服务人员授课。统计显示,2025年俄罗斯法院平均每个工作日作出两起叛国罪和间谍罪判决,创现代俄罗斯历史最高纪录。此外,俄罗斯通过《外国代理人法》构建法律屏障,禁止公民和企业宣传外国代理人信息资源。这一做法将反间谍宣传与惩罚性司法统计、校园意识形态教育深度绑定,形成高压态势。
日本目前尚未制定专门的反间谍法,其反间谍宣传呈现出“立法争议驱动公众讨论”的独特形态。长期以来,日本被外界讥讽为“间谍天堂”——缺乏专门涵盖间谍活动的法律,应对外部反间谍的组织手段也十分薄弱。2025年,首相高市早苗表态将加紧制定《反间谍法》,引发社会广泛争论。反对声音认为该法将限制言论自由、扩大政府权限,是“现代的《治安维持法》”,可能将日本带回“战前那样的黑暗时代”。约九百名法律界人士、工会活动家和市民在众议院议员会馆附近举行抗议集会。与此同时,支持方主张现行法律主要着眼于处罚公务员泄密,对外国间谍窃取情报行为的管制和威慑严重不足。在行业层面,日本警察厅实施防尖端技术外泄培训,向企业介绍间谍假装与员工偶遇或以共同研究名义窃取技术的手法并提出对策建议。培训为期五天,约八十名警官参加,学习外泄案例和企业对策,包括如何向企业进行通俗易懂的说明。警察厅经济安全保障室强调“尽全力防患于未然,避免导致不可挽回的事态”。这种“立法未动、舆论先行”的特殊局面,使反间谍宣传在日本演变为一场关于国家安全与公民权利边界的全民大讨论。
韩国在反间谍宣传上走出一条“名人代言加制度革新”的特色路径。2026年2月26日,韩国国会修订刑法第九十八条,将间谍罪适用对象从“敌国”扩大至“外国”,建立防范来自各国间谍行为的法律基础。为配合这一重大法律变革,韩国国家情报院于2026年4月7日聘请著名演员玄彬担任“名誉反间谍要员”。玄彬曾在2023年电影《交涉》中饰演国家情报院要员。国情院表示,此举旨在向公众宣传“反间谍”的准确概念和重要性——反间谍长期被狭隘理解为“发现和逮捕朝鲜间谍”,而实际上涵盖识别和挫败一切威胁国家安全与利益的外国情报活动。国情院官员指出:“随着外国实体窃取尖端技术和国防工业机密等威胁国家存续的事件日益频繁,反间谍的重要性日益增长。”玄彬计划与国情院共同开展多种活动,提升公众对反间谍工作的认知与重视程度。韩国大众文化对“防谍教育”也起到推波助澜作用,近年来关于朝鲜间谍的电视剧和电影作品明显增多。这种“文化软实力与法律硬支撑”相结合的宣传模式,将反间谍意识从单一的安全议题转化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议题。
朝鲜将反间谍宣传深度融入高度组织化的社会管控体系,形成“全民防谍”的独特模式。朝鲜长年提倡“反谍群众路线”,全民防谍反谍。朝鲜国家安全保卫部主要负责对内防谍反谍工作;人民军保卫司令部负责军内监视。两大机构共同构成覆盖政权机关和军事机关的完整防谍反谍网络。在基层治理层面,朝鲜当局针对人民班长、女盟支部委员长等基层组织干部详解《群众检举法》,要求加强百姓相互监视力度,实现检举日常化。教育方式与过去强调党的方针或最高领导人指示不同,重点放在详细说明法律条款上。解说资料直接引用群众检举法第十八条内容,明确“威胁国家最高领导人人身安全”“反国家及反民族犯罪行为”等为优先检举对象。给基层组织干部详细解说法律条款是“非常罕见的事情”。在党政军领域,朝鲜几乎每天举行演讲会和人民班会议,专门讲解严守国家机密问题。边境警备队甚至要求士兵书写“自白书”,交代过去是否向他人泄露过警备队内部秘密。朝鲜还总结出防情报泄露“八字真言”:躲、挡、骗、抓、变、拦、诱、捕。这种将反间谍宣传与日常社会管控、基层组织运作高度一体化的模式,使反间谍意识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毛细血管。
综观俄罗斯、日本、韩国、朝鲜四国实践——俄罗斯以校园惩戒教育为核心、日本以立法争议为驱动、韩国以名人文化为载体、朝鲜以群众动员为基础——尽管路径各异,但共同表明:反间谍法治宣传是各国维护国家安全的普遍选择,其成败关键在于能否与本国的政治制度、文化传统和社会结构实现有效对接。这为中国反间谍法治宣传提供了有益借鉴:既要坚持系统化、制度化的宣传教育路径,又要善于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使“反间防谍、人人有责”的理念真正入脑入心、化为行动自觉。
中国反间谍法治宣传的独特逻辑与制度优势。在与各国实践的对照中,中国反间谍法治宣传在理念根基、实施路径和价值取向上,以鲜明的中国特色彰显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优势。
在理念根基上,中国反间谍法治宣传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将“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作为核心价值取向。新修订的反间谍法第二条明确提出“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将“人民防线”从政治号召上升为法律制度。这与西方国家主要依赖专业情报机构、公众参与往往处于被动地位的路径形成对比,也与朝鲜高度集中的管控模式有着本质区别——中国强调“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将亿万人民群众纳入国家安全防护体系,使国家安全从“专业防线”扩展为“全民防线”,既发挥专业力量的主导作用,又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这一制度设计,体现了中国法治“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彰显了中国自信的深厚根基。
在实施路径上,中国注重系统化、制度化的宣传教育。国家安全部通过官方平台连续发布《反间防谍需要全社会动员!》《依法惩治间谍行为与尊重保障人权并重》《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怎么办?》等文章,对修订后的反间谍法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同时向民众普及支持与协助反间谍工作的方式与渠道。这种“普法、警示、指导”三位一体的宣传模式,既不同于美国主要依赖专业机构宣传推广的做法,也区别于英国主要针对特定人群发布指南的方式,而是面向全体公民的系统性法治教育,在覆盖面和渗透力上展现出独特优势。这正是中国智慧在法治宣传领域的生动实践。
在价值取向上,中国反间谍法治宣传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法律既对间谍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又通过自首、立功等制度设计给予迷途者救赎机会。正如刘仁文研究员所指出的,法律用的是“可以”而非“应当”,需结合具体案情裁量。这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法治温度,与俄罗斯以惩戒威慑为核心的高压模式、美国“草木皆兵”式的泛化做法形成了鲜明对照,彰显了中国法治文明的人文关怀与制度智慧。这充分说明,中国反间谍法治不是冷冰冰的惩戒工具,而是有温度、有尺度、有纵深的制度体系,展现了中国力量的刚柔并济。
在比较中认识与超越。通过全球范围的比较审视,我们可以获得更为深刻的认识与启示。
从认识层面看,反间谍法治宣传从来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而是深刻的意识形态较量。西方国家将自己塑造成“民主守护者”、将中国塑造为“监控国家”的话语策略,本质上是意识形态竞争在安全领域的延伸。俄罗斯以“背叛祖国是最严重的罪行”为叙事框架,韩国以“反间谍即捍卫国家存续”为核心诉求,朝鲜以“全民防谍”为动员口号——各国都在构建符合自身政治逻辑的叙事体系。中国不应当也不可能在他国设定的框架下自证清白,而应当坚定走自己的路——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法治为保障,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反间谍法治宣传体系。这种自信,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深厚底蕴,源于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从实践层面看,中国反间谍法治宣传已经展现出强大的制度效能。2025至2026年度,国家安全机关连续第八年组织全国范围的公民举报表彰奖励活动,共有103名群众受到奖励,其中特别重大贡献三人、重大贡献二十三人、重要贡献七十七人。从网络公司员工举报违规出口到高校学生拨打12339举报可疑行为,从科研专家捞获境外窃密设备到务工人员举报境外煽动性言论,人民群众正日益成为国家安全的“千里眼”“顺风耳”。这些实践成果充分证明:中国反间谍法治宣传不仅可行,而且有效;不仅必要,而且正在产生实实在在的成效。这是中国力量在维护国家安全领域的真实写照。
从超越层面看,中国反间谍法治宣传的真正优势在于其人民性与法治性的有机统一。西方国家反间谍宣传的核心逻辑是“国家保护公民”——公民是被动的保护对象;俄罗斯和朝鲜的模式侧重于“国家管控公民”——公民是服从指令的执行者;而中国反间谍宣传的核心逻辑是“公民与国家共同守护安全”——公民是主动的参与者、合作者。这一差异不仅体现在法律条文中,更体现在实践效果上。当每一位公民都成为国家安全的守护者,当“反间防谍、人人有责”从口号转化为行动自觉,国家安全的根基就真正筑牢在人民之中。这正是中国法治的独特魅力——在法律框架下实现国家意志与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在法治轨道上凝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磅礴力量。
新修订的反间谍法施行三周年,既是一个重要节点,更是一个新的起点。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的背景下,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渗透手段日益多样、手法愈发隐蔽。面对波谲云诡的国际形势和暗流涌动的渗透威胁,我们既要有坚如磐石的法治定力,也要有海纳百川的国际视野——既要善于借鉴各国反间谍法治宣传的有益经验,更要坚定走符合中国国情的反间谍法治道路。
从历史长河看,这是中国反间谍法治从无到有、从粗到精的三十年积淀,是全面依法治国在国家安全领域结出的丰硕成果;从全球视野看,这是中国为世界反间谍法治贡献东方智慧的制度创新,展现了负责任大国的法治担当;从意识形态维度看,这是中国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与西方以“民主对威权”为框架的叙事逻辑之间的深层对话,彰显了中国自信的从容与定力。在这场对话中,中国不应当也不可能按照对方的剧本扮演角色,而应当以自己的实践、自己的成效、自己的温度,书写属于这个时代的国家安全法治篇章——这是中国智慧对世界法治文明的重要贡献,是中国力量在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中的生动体现。
唯有将法治的刚性、宣传的柔性与人民的韧性融为一体,方能在无声的较量中守护好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反间防谍,人人有责——这既是法律的召唤,更是时代的使命,是每一个中国人对这片土地最深沉、最真挚的守护。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中国将以更加坚定的法治自信、更加成熟的制度智慧、更加磅礴的法治力量,筑牢国家安全屏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保驾护航。
(文/少室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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