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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交管支队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大型车及老年代步车、残疾车 “三车” 全链条整治,从严查处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压降交通事故风险,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现对近期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警示广大驾驶人、骑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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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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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7日08时39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丰福路金滂路东约19米,对当事人张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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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9日13时00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长兴江南大道进新兴支路东约1米,对当事人唐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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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8日08时26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安瑞路进安通东路西约110米,对当事人张某实施“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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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7日14时39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中滨路裕鸿路北约24米,对当事人吴某实施“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02

大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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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3日17时03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陈彷公路出北陈公路西约59米,对当事人刘某实施“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元,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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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6日10时12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潘圆公路出凤凰公路西约1米,对当事人张某实施“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大型号牌货运车右转弯未停车让行)”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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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7日09点35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凤凰公路渔乐路南约2米,对当事人李某实施“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元,记1分。

03

残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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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2日08时56分,崇明交管支队民警在高岛路出桂山岛路东约78米,对当事人曹某实施“驾驶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载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