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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驻福建省榕城监狱检察室主任、一级检察官李过被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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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过同志深耕刑事执行检察一线,坚守派驻监狱检察岗位,以高度责任感忠诚履职,在刑罚执行监督、执法规范治理及理论调研等工作中成效显著。

主动适配“派驻+巡回”检察新模式,构建全链条监督体系。五年来,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094件,精准监督纠正不当裁定,提出减刑假释不同检察意见178件,均被采纳。推动统一执法尺度、填补监督空白,办理的罪犯罗某假释案获评省级典型案例,激活假释制度在福州地区重新适用。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142件,并推动监管单位建章立制,实现个案监督向系统治理延伸。

多篇调研文章获国家级、省级奖项,为福州地区派驻检察室建设和狱内工作区建设打造样本。2025年荣立个人三等功。其严守纪律底线,以专业担当展现新时代检察干警的良好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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