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岁那年夏天,蝉鸣噪得人脑仁疼。我蹲在院墙根底下给自行车补胎,听见隔壁谢姐在喊我名字。她声音软,带着点刚睡醒的哑,从二楼窗户飘下来,像片羽毛扫过我后颈。我抬头,看见她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碎花睡裙,胳膊肘支在窗台上,头发乱蓬蓬的,眼还半眯着。
“小默,帮我摘个丝瓜。”她指了指墙头边那架丝瓜藤。藤蔓爬过了界,几根嫩丝瓜坠在她家这侧,黄花还没谢。我应了一声,放下补胎胶,踩着墙角的砖垛翻上去。那堵墙不高,我手脚利索,一撑就坐到了墙头。谢姐凑过来接,睡裙领口松垮,我能瞥见一小片白皙的皮肤和锁骨的凹陷。她没察觉,或者察觉了没在意,手指碰到我的手背,温热的,带着点刚涂的护手霜的茉莉香。丝瓜递过去,她笑着说谢谢,眼角那颗小痣跟着一动。我跳回自家院子,心跳快得像擂鼓。那时候我不知道,这短短几十秒的接触,会成了我往后好几年里,反复咀嚼又不敢吞咽的一块硬糖。
谢姐大我五岁,二十五。在我们那条老巷子里,她是个异类。别人家的姐姐要么早早嫁了,要么在厂里三班倒,她不一样。她大学毕业,在市图书馆当管理员,每天骑一辆墨绿色的女式自行车上下班,车筐里永远放着一本书。她说话轻声细语,笑起来左边脸颊有个酒窝,喜欢穿棉布裙子,颜色都是那种被太阳晒褪了的淡蓝、浅粉、米黄。我妈总拿她当我榜样,“你看看人家谢囡,多安静,多有书卷气”。我听着,心里不服,又有点隐秘的得意——我比她“野”,我会爬树掏鸟窝,会修家里所有带响的电器,会在夏天夜里抓萤火虫装在玻璃瓶里。可每次见到她,我这股“野”劲儿就泄了,只剩下手足无措的笨拙。
我爸死得早,我妈在纺织厂干活,三班倒,家里常常就我一人。高考落榜后,我在家混日子,白天帮街坊修修电器赚点零花钱,晚上就着昏黄的灯泡看书,看的大多是武侠小说。谢姐知道我喜欢看书,偶尔会借我两本,不是武侠,是些《平凡的世界》《活着》之类的。她借书给我时,总会多说几句,“这本书写得挺好的,你有空看看”。我把那些书读得烂熟,好像这样就能离她近一点。我们之间的交流不多,大多是关于借书还书,或是院里这些爬墙的植物。我妈和谢婶子关系好,常互相送碗饺子或新炒的菜,我也就有了更多去她家晃悠的借口。
那个夏天格外热。柏油马路被晒得软塌塌,踩上去能粘掉鞋底。知了不要命地叫,吵得人心烦意乱。我妈上夜班,我吃完泡面,躺在竹席上翻那本《百年孤独》,汗顺着鬓角往下淌,书页都黏在皮肤上。半夜两点,我被渴醒,摸到厨房喝水,听见隔壁有压抑的哭声。很轻,断断续续,像受伤的小兽。是谢姐的声音。我心里一紧,贴着墙壁听,那哭声里带着一种绝望的疲惫。我想敲门,又怕冒失。最后只是站在黑暗里,听着那哭声一点点弱下去,直到变成零星的抽噎。第二天早上,我在院里撞见她,她眼睛肿得像桃子,却还是对我笑了笑,“起这么早?”我嗯了一声,喉咙发干,什么也说不出来。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这个总是温和安静的谢姐姐,心里压着我很重很重的东西。
没过多久,巷子里传开话,说谢姐的对象吹了。那男的是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家境不错,两人谈了三年,本来秋天就要结婚。听说是因为男方家长嫌谢姐家条件一般,更嫌她性格太闷,不像能操持家务、应付场面的样子。谢婶子跟我家我妈叹气,“好好的闺女,怎么就配不上人家了?”我听着,心里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痛快,紧接着又被一股酸涩淹没。那天傍晚,我看见谢姐一个人坐在门口的石墩上,看着巷口发呆。夕阳给她镀了层金边,却显得她更单薄。我走过去,把刚冰镇过的汽水递给她一罐。“谢姐,喝这个,解暑。”她愣了一下,接过汽水,指尖冰凉。“谢谢小默。”她拉开拉环,咕咚灌了几口,打了个小小的嗝,眼睛才重新聚焦到我脸上。“你怎么不去玩?”她问。我挠挠头,“没意思。”我们沉默地坐着,各喝各的汽水。晚风吹过来,带着巷子深处饭菜的香味。她忽然说:“小默,你说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我吓了一跳,这种问题从她嘴里问出来,比我读过的任何一本哲学书都沉重。我憋了半天,憋出一句:“为了……明天太阳还照样升起来吧。”她听了,居然低低地笑了一声,虽然笑声很短,也没什么力气,但那是分手传闻后我第一次听见她笑。
我们的关系,似乎就是从那罐汽水开始,悄悄变了味。不再是隔着院墙的寒暄,偶尔会并肩坐在门口看老头下棋,或者一起给院里的月季浇水。我发现她其实并不像表面那么安静,她懂得很多,说起书里的故事,眼睛会发光。我也敢在她面前说更多话,讲我修电器遇到的奇葩事,讲我对未来模糊的憧憬——我想开个修理铺,不想一辈子困在这条巷子里。她总是安静地听,偶尔插一句,“那挺好的”。她的存在,像一块吸音棉,把我内心的浮躁和焦虑都轻轻吸附过去。
孽缘的真正开始,是在一个雷雨夜。那晚雷声炸得像天塌了,闪电一次次把屋子照得惨白。我妈没在家,我本来就怕打雷,缩在床上蒙着头。突然听见急促的敲门声,打开门,谢姐站在风雨里,浑身湿透,头发贴在脸上,嘴唇哆嗦着。“小默,能不能……让我待一会儿?家里没人,我害怕。”她的声音带着哭腔。我赶紧把她拉进来,手忙脚乱地找干毛巾给她擦头发。她穿着一件薄薄的连衣裙,湿了之后紧紧裹在身上,曲线毕露。我不敢多看,脸烧得厉害,转身去给她倒热水。她抱着膝盖坐在我的小沙发上,瑟瑟发抖。我把自己一条干净的薄毯子披在她身上。雷声还在轰鸣,她惊得往我这边靠了靠。黑暗里,只有我们俩的呼吸声和窗外的雨声。那种氛围,暧昧得让人心惊肉跳。我闻见她身上湿漉漉的水汽混合着她常用的那款洗发水的味道,清冷的薄荷味。鬼使神差地,我伸出手,握住了她冰凉的手指。她没有抽开。我们就那样坐着,一直到雨势渐小,雷声远去。她松开我的手,低声说:“谢谢小默,我回去了。”走到门口,她回头看了我一眼,眼神复杂,有依赖,有慌乱,还有一丝我读不懂的决堤的情绪。那一眼,像烙铁一样,烫在了我的视网膜上。
自那以后,我们之间有了一种心照不宣的秘密。见面时,眼神会多停留半秒,然后各自慌乱地移开。说话的声音会不自觉地放低,像是在分享一个不能告人的秘密。我开始疯狂地渴望见到她,每天算着她下班的时间,假装刚好在院里晃悠。她也会在我妈不在家时,过来借本书,或者只是站着说几句话。那种紧张又甜蜜的试探,像一个危险的游戏,我们知道边界在哪里,却又忍不住一步步靠近。
转折发生在秋天。谢姐的前男友不知哪根筋搭错了,回来找她复合。那天下午,我看见那辆熟悉的黑色轿车停在巷口,男人西装革履,拎着精致的礼盒。谢姐站在门口,脸色苍白,拒绝的话说得斩钉截铁。男人却不依不饶,声音越来越大,引得邻居们都探头探脑。我冲过去,挡在谢姐身前,对着那男人说:“她不想见你,请你离开。”男人鄙夷地扫了我一眼,“你谁啊?毛都没长齐的小孩儿。”这句话激怒了我,我拳头攥紧,要不是谢姐死死拉住我的胳膊,我可能真的会挥上去。最后男人悻悻地走了,丢下一句“不知好歹”。我转过头,谢姐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她扑进我怀里,紧紧抓着我的衣服,哭得浑身颤抖。我僵着身子,手悬在半空,最后轻轻落在她背上,一下一下地拍着。她的头发蹭着我的下巴,痒痒的。那一刻,我清晰地感觉到,某种东西在我们之间彻底打破了。那不是一个弟弟在安慰姐姐,那是一个男人在拥抱一个女人。
那天之后,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情愫像野草一样疯长,无法抑制。我们开始偷偷约会,不是在电影院或商场,而是去城郊的河边,或者人少的公园长椅。我们牵手,拥抱,在无人处小心翼翼地接吻。她的吻带着泪水的咸涩和一种孤注一掷的绝望。我沉溺其中,又充满恐惧。我知道这不对,她是邻居,是长辈眼里的好姑娘,而我是个没考上大学、前途未卜的小混混。我们之间隔着年龄,隔着阅历,更隔着世俗的眼光。每次回到家,看见我妈和谢婶子像往常一样聊天,我就觉得自己在犯罪。
纸终究包不住火。一个周末的下午,我妈提前下班回家,撞见我从谢姐屋里出来,我们俩靠得很近,正说着什么,脸上还带着没来得及收敛的红晕。我妈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当晚,两家爆发了前所未有的争吵。谢婶子指着谢姐骂她不知廉耻,我妈则抄起扫帚追着我打,骂我混账东西,欺负邻居家闺女。谢姐一直哭,不辩解,也不认错。最后,谢婶子甩下一句“从今往后,两家人再无来往”,拉着谢姐回了屋。我妈气得在院子里直转圈,指着我的鼻子骂:“你才二十岁!你懂什么叫爱?你把人家谢姐毁了你知道不!”我梗着脖子,一句话不说,心里却像被撕裂了一样疼。我知道我妈说得对,我太年轻,除了满腔不合时宜的热情,我什么也给不了她。
冷战持续了半个月。巷子里的人看我们的眼神都变了,指指点点,窃窃私语。谢姐请了长假,很少出门。我像只困兽,在家里坐立难安。终于,在一个深夜,我翻墙进了她家院子,轻敲她的窗户。她打开窗,眼睛红肿地看着我。“跟我走吧,谢姐。”我听见自己沙哑的声音,“我们去别的城市,我可以养你。”她静静地看了我很久,眼泪无声地滚下来。“小默,”她声音轻得像叹息,“你还太小。我比你大五岁,等你到我现在这个年纪,我就要三十了。你的人生才刚开始,我不能拖着你,让你背着个‘诱拐良家妇女’的名声过一辈子。这对你不公平。”我急切地说:“我不怕!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她摇摇头,伸手摸了摸我的脸,那触感冰凉而眷恋,“可我在乎。我在乎你未来的路好不好走。小默,忘了我吧。就当……我们从来没越过那条线。”说完,她关上了窗户,任凭我在窗外站了多久,再也没有打开。
那晚之后,谢姐搬家了。据说是通过亲戚介绍,调去了另一个城市的图书馆。走的那天,我躲在自己的屋里,没敢出去送。听着窗外汽车发动的声音,我的心空了一块。我妈推门进来,看着我颓废的样子,叹了口气,难得没骂我,只是说:“儿啊,有些事,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你还年轻,路长着呢。”
谢姐走了,带走了那个夏天所有的燥热和秘密。我像丢了魂,修电器时频频出错,晚上噩梦连连。我妈看不下去,托人给我找了个城里的电子厂上班,让我换个环境。临走前,我去了一趟图书馆,在她以前常坐的那个靠窗位置坐了很久。阳光透过玻璃洒在木桌上,灰尘在光柱里飞舞,一切都像从前,只是少了那个人。我在那张桌子的抽屉角落里,发现了一张折叠的纸条,上面是谢姐娟秀的字迹:“小默,愿你长大,愿你幸福。勿念。”那八个字,我看一次,心就被揉搓一次。
在电子厂的日子枯燥而繁重。流水线像永不停歇的怪兽,吞噬着时间和精力。我强迫自己投入工作,学习电路维修,晚上报了成人高考的补习班。累到极致,倒在床上就能睡着,这样就不会总想起她。但我知道,她像一根刺,扎在我心里,时不时会隐隐作痛。我开始明白她当初的决定有多残忍,又有多慈悲。她斩断了我的妄念,逼着我面对现实,逼着我成长。如果没有那场痛彻心扉的离别,我可能至今仍是个浑浑噩噩的混小子。
三年后,我考上了成人大学,学机电一体化。毕业后,没回老家那条巷子,而是在城里一家汽修厂当了技术员,后来攒钱自己开了间小小的修理铺。生意不算红火,但能糊口,日子过得踏实。我妈退休了,偶尔会来我这里住几天,絮叨着巷子里的新旧事,唯独很少提谢姐。有一次,她忽然说:“对了,谢家那闺女,听说在南方结婚了,嫁了个老师,挺安稳的。”我手里正拧着螺丝,闻言手一滑,扳手砸在脚背上,钻心的疼。我没吭声,只是低头继续干活,眼眶却莫名其妙地红了。原来,她早已开始了新生活,而我,还停在过去某个雷雨交加的夜晚。
又过了两年,我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妻子阿秀。阿秀是幼儿园老师,性子爽朗,笑起来声音很大,没什么心眼。她不像谢姐那样安静文艺,她会因为我忘记倒垃圾生气,会在逛街时为了几块钱跟小贩讨价还价,会在冬天把冰凉的脚塞进我怀里。我们的生活充满了烟火气,平淡,真实,有时甚至鸡飞狗跳。我们吵架,又和好,在柴米油盐中磨合。我妈很喜欢阿秀,说她旺家,性格好。我试着去爱阿秀,像普通人爱自己的妻子那样。我会对她好,记得她的生日,在她生病时照顾她,我们一起规划未来,讨论要不要孩子。大多数时候,我是快乐的,满足的。只是夜深人静,或者路过图书馆,看到穿棉布裙子的背影时,心底某个角落还是会猝不及防地抽紧一下。我知道,那是我永远无法完全抹去的,青春的烙印。
今年春节,我开车载着阿秀和我妈回老家过年。巷子变了样,铺了柏油路,老房子拆了不少。谢家那栋小楼还在,却大门紧锁,听说谢婶子也搬去跟女儿住了。初一那天去拜年,在巷口遇见了以前的邻居张阿姨。她拉着阿秀的手夸能干,转头低声跟我说:“小默啊,还记得隔壁的谢囡不?她去年离婚了,听说没孩子,现在一个人过。前阵子回来办点事,看着瘦了不少,还是老样子,不爱说话。”我的心猛地一沉。离婚了?一个人?那些被我刻意压在箱底的记忆,瞬间翻涌上来。阿秀好奇地问:“谁啊?”我强作镇定,“以前的一个邻居姐姐。”张阿姨识趣地没再多说。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脑子里一会儿是二十岁那个夏天谢姐趴在窗台上的样子,一会儿是她在雷雨夜湿漉漉的眼睛,一会儿又是张阿姨说的“离婚了,一个人”。一种强烈的冲动攫住了我——我想见她。哪怕只是远远看一眼。这个念头让我焦躁不安,又充满负罪感。我看看身边熟睡的阿秀,她呼吸均匀,一只手搭在我的胸口。我轻轻挪开她的手,走到窗边。外面的巷子静悄悄的,只有远处偶尔传来零星的鞭炮声。我点燃一支烟,烟雾缭绕中,往事历历在目。我终于明白,我对谢姐的感情,混杂了少年的痴恋、遗憾、愧疚,还有一种近乎于对“未完成”的执念。她是我莽撞青春里最浓墨重彩的一笔,是我从一个男孩向男人蜕变过程中,必须经历的阵痛。但那终究是过去了。她现在过得不好,我心里会疼,但这份疼,不再意味着我要去拯救她,或者回到她身边。我们都已不再是当年的你我。
第二天一早,我跟我妈说想去附近新建的开发区看看,顺便兜兜风。阿秀嚷着要一起去,我笑着哄她:“你去干嘛,到处是工地,灰大。你好好陪妈聊天,我一会儿就回来。”发动车子,我并没有开往开发区,而是绕着老城区,慢慢开到了谢姐现在居住的那个小区的楼下。那是一个九十年代建成的小区,外墙斑驳,绿化却还不错。我在车里坐了很久,抬头数着楼层。根据张阿姨模糊的描述,我猜她住在三单元四楼。窗帘是素雅的淡青色,和我想象中一样。我几次想下车,想走上楼去,最终还是没有动。我该以什么身份去见她呢?昔日的邻居弟弟?一个如今已婚的陌生男人?问候她离婚后的生活?还是重温那段不该开始的旧梦?太荒谬了。我点燃第二支烟,看着烟雾在寒冷的空气中消散。最终,我只是给她发了一条短信,用的是我早就废弃不用的旧号码,我不知道她是否还用着原来的号。“谢姐,听说你回来了。希望你过得好。小默。”发完,我立刻删除了记录,像销毁一场犯罪证据。没有期待回复,我知道这很可能是一条石沉大海的信息。我挂挡,倒车,驶离了那个小区。后视镜里,那栋楼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个模糊的点。
回到家里,阿秀正在厨房帮我妈择菜,欢声笑语。我妈看见我,问:“开发區怎么样?”我笑着说:“挺大的,变化真大。”阿秀端着菜出来,脸蛋红扑扑的,“饿了吧?马上就好。”我走过去,从后面轻轻抱了她一下。她惊呼一声,“干嘛呀,一身寒气!”推开我,嘴角却带着笑。那一刻,我心里那点摇晃的基石,重新稳固下来。我有我的生活,我的责任,我身边这个叽叽喳喳的女人,才是我实实在在的现在和未来。至于谢姐,我真心希望她过得好,哪怕那份好,不再与我有关。如果那条短信她收到了,但愿它能带给她一丝慰藉,让她知道,曾经那个莽撞的少年,如今已长成了一个懂得克制和担当的男人。如果没有收到,也无所谓,愿她岁月安稳,哪怕是一个人。
年后返程,车子驶出巷口,我最后看了一眼那个方向。阳光很好,照在崭新的柏油路上,有些晃眼。阿秀在副驾哼着歌,我打开收音机,里面正播放着一首老歌:“走过岁月我才发现世界多不完美,成功或失败都有一些错觉……”我踩下油门,汇入车流。二十岁那年的孽缘,像一场高烧,终于彻底退了。留下的,不是疤痕,而是一种沉淀后的清醒。它教会我爱不仅仅是占有和冲动,更是成全和放手;它教会我成长往往伴随着疼痛和失去,但也正是这些,塑造了后来的我。生活仍在继续,平淡,琐碎,却也真实温暖。这就够了。
日子像流水一样哗哗地过。我和阿秀结了婚,第二年,我们有了个女儿,小名豆豆。有了孩子,生活瞬间被撕扯成碎片,全是尿布、奶粉、哭闹和睡眠不足。我的修理铺生意时好时坏,阿秀在幼儿园的工作也不轻松,俩人经常累得话都不想说。矛盾就像藏在角落里的灰尘,不知不觉就堆成了堆。吵架成了家常便饭,起因往往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我把脏袜子扔在沙发上,她忘了缴水电费,或者谁该起夜哄孩子。有一次吵得凶了,阿秀红着眼睛说:“过不下去就别过了!”我梗着脖子回:“不过就不过!”话虽这么说,第二天醒来,看着孩子在那儿咿咿呀呀,又都默契地闭口不提。只是心里那道裂痕,悄无声息地拓宽了一点。我开始更多地投入到工作中,晚上也尽量晚归,借口有活儿要忙。阿秀似乎也乐得清静。我们像两个合租的室友,共同抚养着一个孩子,却渐渐丢失了夫妻间应有的亲密和温存。
一个雨夜,我修完一辆车,客户硬要留我喝两杯。推辞不掉,就喝了几瓶啤酒。微醺着开车回家,雨刮器在车窗上徒劳地摆动,视线模糊。脑子里不知怎么,又晃过谢姐的脸,是很多年前,她坐在门口石墩上,看着巷口发呆的样子。心里一阵莫名的酸楚。车开到楼下,雨还在下。我抬头,看见我家窗户亮着暖黄色的光。就在那一瞬间,我忽然意识到,这盏灯,是阿秀为我留的。无论我们白天吵得多凶,无论我心里藏着多少旧日幽灵,只要我回来,这盏灯总会亮着。而当年谢姐在雷雨夜敲响我的门,寻求的也不过是如此这般的一点光亮和温暖吧。我猛地打了个寒颤,酒意醒了大半。我匆匆上楼,开门进去,阿秀已经睡着了,孩子也睡得正香。客厅茶几上放着一杯温水,下面压着一张纸条:“少喝点酒,胃不好。”字迹是阿秀潦草的钢笔字。我拿起水杯,水温正好,不烫不凉。一股暖流顺着喉咙淌进胃里,熨帖了全身。我走到床边,看着阿秀熟睡中微微张开的嘴,和眼下的淡淡青黑,心里涌起巨大的愧疚和心疼。我轻轻躺下,把她冰凉的脚拢进怀里。她迷迷糊糊地咕哝了一句“回来了”,翻身,背靠向我,寻找热源。那一刻,我清楚地知道,我回来了,不仅是从酒局上回来,更是从那段缠绕我多年的旧梦里,真正地回来了。
第二天早上,我主动做了早餐,煎蛋和烤吐司,虽然卖相一般。阿秀诧异地看着我,没说什么,但眼神柔和了许多。吃饭时,我试着跟她聊起修理铺最近接的一个大单子,她听得认真,偶尔插两句嘴。豆豆把米粒糊得满脸都是,我们相视一笑,同时伸手去给她擦脸,手指碰在一起,谁也没有立刻缩回去。那层无形的坚冰,似乎在这个潮湿的早晨,悄然融化了一角。
生活依旧是一地鸡毛,但心态不同了。我开始学着去欣赏阿秀的好——她爽朗背后的善良,她计较几块钱背后的持家精明,她生气时像炮仗一样转眼又忘了的单纯。我不再拿她和记忆中的谢姐比较,因为她们根本是不可比的。谢姐是特定时光里的幻梦,而阿秀,是我实实在在的烟火人间。我也会想起谢姐,但频率越来越低,想起时,心境也趋于平和。我希望她安好,就像希望任何一个曾经走进生命又走出生命的人安好一样。那场二十岁时的“孽缘”,终于完成了它的使命,从一道灼热的伤口,变成了一枚淡白色的旧疤,提醒我年轻时的荒唐与深情,更提醒我珍惜眼前触手可及的幸福。
去年秋天,我妈心脏病住院,需要做个小手术。我和阿秀轮流陪护,忙得脚不沾地。阿秀既要照顾我妈,又要管豆豆,还要上班,累得瘦了一圈,却毫无怨言。手术前一天,我妈精神还好,拉着我的手,忽然说起谢姐。“小默啊,”她声音不大,“妈以前总怪你当年不懂事,搅和了谢家那潭水。后来想想,那丫头自己也没稳住。听说她离了婚,一个人过,也挺不容易的。昨天我梦见她了,还是那副文文静静的样子,问我你好不好。你说奇怪不奇怪。”我握着妈妈的手,心里百感交集。原来,妈妈心里也并非全然不记得,只是往事如烟,大家都选择了向前看。“妈,我都挺好的。您就安心养病,别想那么多。”我安慰她。阿秀端着热水进来,听见了尾巴,插话说:“妈,您放心吧,小默现在可是模范丈夫,店里再忙,晚上也准时回家帮我带孩子呢。”我妈笑了,眼角的皱纹舒展开来,“那就好,那就好。”看着阿秀利索地帮我妈擦脸,换床单,我心里一片温软。经历过生死病痛的威胁,才更觉日常相伴的可贵。谢姐,真的已经很远了。
出院那天,阳光灿烂。我扶着妈妈,阿秀提着行李,豆豆蹦蹦跳跳地在前面开路。走出医院大门,秋阳暖融融地照在身上。我回头看了一眼那栋白色的建筑,仿佛告别了一段旧时光。车里,豆豆在后座唱着不成调的儿歌,阿秀开着车,侧脸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柔和。我忽然想起很多年前,谢姐问我,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我当时答,为了明天太阳照样升起。现在我觉得,也许不止如此。人活着,是为了在风雨来临时有人共撑一把伞,是为了在深夜归家时有一盏为自己而亮的灯,是为了在病床前有几双忙碌而关切的手,更是为了在这些琐碎平凡的日常里,体会到那份深沉而具体的归属感。谢姐曾是我青春里一场盛大而疼痛的幻觉,而阿秀和豆豆,是我脚踏实地的生活本身。
那天晚上,我破天荒地早早关了修理铺,买了阿秀最爱吃的草莓,还带回一只她念叨了好久的毛绒熊给孩子。阿秀惊讶过后,是掩饰不住的欣喜。晚饭时,我们破例开了瓶红酒,三个人(豆豆喝果汁)碰杯。窗外夜色温柔,屋内灯火可亲。我看着阿秀被酒意染红的脸颊,看着豆豆把草莓酱糊得满桌子都是,忽然觉得,这就是我全部的世界,圆满得不需要任何虚妄的填充。我举起杯,轻声说:“谢谢。”阿秀抬眼望我,眼里水光潋滟,她懂我的意思。我们相视而笑,一切尽在不言中。二十岁那年的风,终于彻底停了,而我,稳稳地停靠在了现在的港湾里。这漫长而曲折的情感旅程,兜兜转转,最终指向的,不过是“珍惜”二字。而对过往最大的敬意,不是念念不忘,而是带着它给予的成长,把当下的日子,过得热气腾腾。
日子久了,那场旧事连我妈都很少再提。只有一次收拾旧物,翻出一个生锈的铁盒,里面装着我二十岁前后攒下的几本武侠小说,最底下,压着一张谢姐借给我的《平凡的世界》的书签,纸质脆黄,上面那行她用铅笔写的“苦难是人生的垫脚石”的字迹却依然清晰。我捏着那张书签,站了很久,然后轻轻把它放回原处,将铁盒盖好,塞进了柜子的最深处。它属于那个时代,也属于那个不够成熟的自己。而现在,我有更需要我去用心守护的人和岁月。窗外,阿秀正带着豆豆在院子里给新栽的月季浇水,笑声清脆。我走过去,加入他们。阳光正好,微风不燥,生活,就在这样的点滴里,流淌成河。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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