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网

7月2日,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因收购非金不良债权未实现资产的真实转移被陕西金融监管局罚款42万元,对责任人赵珊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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