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四会发布)

案情回顾

违规倾倒建筑垃圾属违法

2026年6月22日,四会市城管局执法人员于城区范围内开展机动巡查。巡查至四会市东城街道姚沙大桥头附近时,发现有人驾驶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运载砖渣,正于该处空地实施倾倒行为。执法人员当即上前制止,并责令当事人将已倾倒的砖渣重新装回其驾驶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上,并依法对运载建筑垃圾的车辆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同时对其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经调查,当事人运载的砖渣来源于附近小区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当事人表示,由于不清楚此类建筑垃圾应当运往何处处置,遂向同行老乡打听倾倒地,随后将建筑垃圾运至东城街道姚沙大桥头附近空地进行倾倒。该行为属于随意堆放建筑垃圾,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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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结果

作出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6年6月23日,四会市城管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四会市城管局依法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车辆予以放行,执法人员同时引导当事人将车上装载的建筑垃圾运送至有资质受纳的场所进行规范处置。

由于该建筑垃圾的源头是小区业主装修产生,后续,执法大队已将相关线索移交住建部门进一步处理。

普法

课堂

建筑垃圾处置须依法依规进行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二十六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