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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费、开支等信息公开,不再由物业单方面决定!

近日,云南省住建厅发布通知,要求物业公开物业费收支情况、企业酬金等,还要在次年3月底前公开上一年的收支情况

还有哪些关键条例值得关注,接着往下看~

此次云南省住建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适用范围包括全省实行专业物业服务的小区,以及社区代管、单位自管、业主自治等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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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省房协物业管理分会

楼市君梳理发现,其中有3点值得重点关注:

其一,物业服务信息需“五亮五公开”。

“五亮”,指的是亮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人员身份及联系方式、资质等,收费标准,物业对应急响应和投诉处理等方面的承诺

其中,大家关心的收费标准,物业需要亮明代收代支费用及经营性收费等,同时还要公开收费依据和收费方式。

“五公开”,指的是公开服务内容,物业费收支情况,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监管部门、运维服务单位信息等。

聚焦到物业费收支情况公开上,当年物业费收支总体情况和结余物业按约提取的酬金等都需要公开给业主。

未来,小区收支、收益等每一分钱的去向都有迹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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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省房协物业管理分会

同时,通知明确,物业费收费公开内容需要具体到小区各楼栋应收物业费的金额、户数和实收金额、户数,但不得公开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姓名、户门号等个人信息

这一规定既捍卫了业主的集体知情权,也严守了业主的个人隐私。

再看公共收益收支方面,是否单独建立银行账户、依法利用属于业主共有的场所产生全部收益的收支情况等,也都需要向业主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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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图源:AI生成

其二,费用、收支等动态信息的公开时间有要求。

信息公开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开的时效。

其中,物业费收支情况需要每年公示一次,次年3月底前需公开上一年的收支情况。

小区的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则需每半年公示一次,每年7月底前公开当年上半年收支情况,次年3月底前公开上一年的全年收支情况。

而且,即使小区有公共收益来源但账户无结余的,也应当公开。

住宅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也需要每年公示一次,次年3月底前公开上一年的使用情况。

此外,文件还补充,比如2025年信息公开不全的,应在今年7月底前调整完善

时间节点清晰明确,才能让物业有章可循,也让业主监督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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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图源:AI生成

其三,信息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小区还可线上公开。

对于以上信息的公示地点和规格,通知也有相应要求。

其中,“五亮五公开”内容应在小区业主的主要活动场所、物业服务中心等醒目位置的公开栏上张贴,且应确保不被遮挡,防人为破坏。

同时,物业也要做好信息公开台账资料留档备查,有条件的小区还可以通过公众号、APP等线上渠道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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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省房协物业管理分会

从新规来看,让每一笔钱都晒在阳光下,物业服务才能真正赢得信任。

在新规的约束下,未来小区治理将从“信息封闭”走向“透明共治”,物业服务也将向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关于物业信息公开,你还有什么想说的?来留言区聊一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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