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的阳阳(化名)是开封金明中学的初一学生,也是班里的体育委员。
今年3月11日,他路过操场时,看到同学小舒疑似被欺负,正在与人争吵。他走上前,把小舒拉回了教室。
他以为自己是在做一件正确的事——劝阻纠纷,帮助同学。
可他没想到,这次善意的出手,会让他的人生彻底改写。
一、好心拉架,反遭围殴
阳阳把小舒拉回教室后,事情并没有结束。
小胡叫来了多名学生,还带着一根约40厘米的不锈钢棍子,聚集在教室。小胡拿棍子敲打桌面,阳阳把棍子夺下来扔了出去,然后去办公室找老师。老师不在,他回到教室时人群已经散去。
事情到这里本该结束了。
但午休过后,阳阳去操场散步,小胡、小路一行人朝他跑过来,围住他辱骂,连他父亲一起骂。
阳阳想推开小胡离开,这时,另一个班的小朱冲上来把他推倒在地,挥拳打向他的左眼。第一拳没打中,第二拳结结实实地砸在了眼睛上。
阳阳说,他当时根本不认识小朱。
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冲上来把他打成了重伤。
经开封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阳阳左眼眶眶下壁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更残忍的是,他的左眼视力仅剩0.1。
医生给出的治疗方案是:先佩戴角膜塑形镜,一副3900元,每年都要更换,还要配护理液。一直戴到18岁,再做手术。
也就是说,这个13岁的男孩,要在视力几乎失明的状态下度过整个青春期,然后在成年后才能接受手术——至于手术后能恢复多少,谁也不知道。
二、“未满14岁”,成了施暴者的护身符
4月9日,开封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出具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原因只有一条:伤人者小朱不满14周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法律这么规定,本意是“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可在这个案子里,这条规定变成了一堵墙——一堵挡在受害者面前、让施暴者逍遥法外的墙。
打人者不用承担任何行政处罚,只需要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而赔偿呢?目前只有小朱家长赔了3000元。
一副角膜塑形镜就要3900元,一年一换,要换5年。再加上护理液、后续的手术费用——3000元,连一年的眼镜都不够换。
三、教育局说“意外受伤”,学校给“警告处分”
更让阳阳父亲张先生无法接受的是事件的定性。
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出具的处理意见书认定:阳阳与同学在操场发生“言语纠纷” ,多名学生围观起哄,阳阳推搡小胡引发小朱与其肢体冲突,造成眼眶“意外受伤” 。
“言语纠纷”?“意外受伤”?
阳阳是在劝阻纠纷、帮助同学。他把被欺负的同学拉回教室,他夺下了不锈钢棍子,他去办公室找老师——然后他被一群人围堵辱骂,被一个不认识的人打碎了眼眶。
这哪里是“言语纠纷”?这哪里是“意外”?
学校给出的处分是:小朱严重警告,小胡、小路警告,另外两名学生通报批评。
没有开除,没有记过,甚至没有转班。
阳阳至今和打他的那些人坐在同一间教室里。
一个见义勇为被打成二级轻伤的孩子,每天还要面对施暴者。而施暴者受到的惩罚,不过是一纸“警告”。
四、“见义勇为”四个字,谁都不敢认
阳阳的父亲张先生提出了两个诉求:重新审视事件定性,对所有涉事学生公正处理;认定阳阳的见义勇为行为。
开封市教育体育局负责人的回应是: “见义勇为”并非由教育部门或学校认定。
“见义勇为”不是由教育部门认定,那由谁认定?一个13岁的孩子,在校园里帮助被欺负的同学,被一群人围殴打残——这种行为,难道不值得一个“见义勇为”的认定吗?
哪怕只是一个名义上的肯定,让这个孩子知道:你做的是对的,你值得被表扬,而不是被伤害。
可现实是,没有人给他这个肯定。
教育局建议家长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赔偿争议。赔偿需要票据,“很多费用还没有产生,已经超越了我们调解的范畴”。
意思是:等钱花完了,拿着发票来打官司吧。
五、这不是孤例
阳阳的遭遇并非个例。
就在今年5月,浙江一名女教师在课间劝阻两名六年级学生打架时,被其中一名女生用金属镊子戳伤右眼,经鉴定为轻伤二级。由于涉事女生不满14周岁,警方同样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这名女教师先后接受两次眼部手术后,仍面临外伤性白内障、青光眼等多重并发症,同时被确诊为创伤后应激障碍。
一个老师,一个学生,都是因为劝阻纠纷而受伤,都是轻伤二级,施暴者都是不满14周岁——结果都是一样的:不予行政处罚。
法律在保护谁?
它在保护那个用镊子戳老师眼睛的女生,保护那个把同学眼眶打碎的小朱。
那谁来保护被戳瞎眼睛的老师?谁来保护左眼视力只剩0.1的阳阳?
六、写在最后
阳阳说,时隔近4个月,他仍然无法原谅那些人。
一个13岁的孩子说出“无法原谅”四个字,你能感受到那种痛吗?
他做了一件正确的事——帮助被欺负的同学,阻止一场纠纷。
他得到的回报是:左眼视力0.1,五年角膜塑形镜,18岁后才能手术,以及和施暴者坐在同一间教室里。
小舒的母亲找到张先生,表达了感谢。可感谢有什么用?能换回阳阳的视力吗?
小朱家经济困难,父亲脑梗,母亲刚做完心脏手术。可贫穷不是伤害别人的理由,更不是免除责任的借口。
当法律保护了施暴者,当学校选择了“和稀泥”,当“见义勇为”四个字无人敢认——
下一次,还有哪个孩子敢在同学被欺负时站出来?
这不是阳阳一个人的悲剧。
这是整个社会正在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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