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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新闻我是才知道的,感觉很过瘾,分享给大家。

这条新闻是旧新闻了,还是一个小新闻,小是小,震动性震撼性可不小,因为他涉及到儿童犯罪。

韩国阉割法。

阉割法也就是意味着,从此之后断了作恶的根,再也不能东山再起了。

当然这种法并非憔猪似得,哭天喊地那样的痛苦,现代法律还是讲究一点文明的,用化学阉割。

这条法律来源于一起案件:

2008 年韩国发生轰动全国的娜英案(8 岁女童遭性侵重伤),案件引发全民震怒,时任总统李明博赴警厅慰问家属、公开致歉,直接推动立法进程,2010 年 6 月韩国国会通过《性暴力犯罪者性冲动药物治疗法》,俗称化学阉割法案,2011 年 7 月正式生效,是亚洲首个立法实施化学阉割的国家。

后来,这起案件被改编为电影《素媛》

可以说这是一条非常过瘾,非常解气的法律。因为有些犯人做出的事太可恶,罄竹难书,身恶痛绝,恨不得千刀万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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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千刀万剐,也想起了中国宋代的法律,那也是非常解气的法律。

特别对那些十恶不赦的罪犯,那就是千刀万剐,普通罪犯也要在脸上打上钢印。

宋朝法律,不相信恶的人能幡然醒悟,回头是岸,干脆一棒子打死。即便刑满释放,脸上的罪犯金印也终生掉不了,就是让你一辈子不好活。

或者被西方说侵害了人权。什么他娘的人权,对这类十恶不赦的罪犯,就没有人权可讲,有也是千刀万剐。

综合看现在的一些案例,比如白银高承勇连环强奸杀人案,内蒙古赵志红系列强奸杀人案,还有儿童恶性犯罪,比如山东费县 5・15 案(消失的夫妻)。这起案件我只看了一遍,再也不敢看第二遍。太恶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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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止一次谈过这起案件,今天再说一次:

2013 年 5 月 14 日,四人流窜至临沂费县一户新婚夫妻家中盗窃,看见新娘婚纱照心生歹念,切断监控潜伏屋内。夫妻回家后被四人当场控制,长达 8 小时遭受殴打、虐待、轮奸,歹徒逼迫男方旁观妻子受辱;取走一万余元现金后,为灭口残忍杀害二人,抛尸郊外山洞,清理现场试图掩盖罪行。低保卡线索暴露身份,案发 50 小时四人全部落网。

光看这一段也没啥,里面的多个细节太可恶,简单说一个是当着男主人公的面强奸其妻子。二是因为刀子已经炖了,没法杀人了,但罪犯硬是用钝刀子把男主人公杀死了。三是作案后并没有逃跑,而是心安理得在受害人家中做饭、喝酒、吃东西,躺在受害者婚房床上休息,完全没有丝毫恐惧与愧疚。

对这类犯罪分子,枪毙是太便宜了。咱是没权利,有的话一定恢复剐刑,让这些吊耳的罪犯生不如此。

遗憾的是很多刑法变得很文明了,导致没有威慑力。比如废除了枪毙,改为注射死,我靠,很多人都想安乐死都死不成,这倒好,罪犯反而享受到了。

说实话,真是太便宜他们了。

因为这类文明不适合这类人,反而觉得,他们糟蹋了文明的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