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薛崇林同志为焦作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26年7月3日焦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和《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焦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薛崇林同志为焦作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