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上午,“我为家乡代言”2026金华短视频大赛开幕式在金华开发区汤溪镇下伊村圆满举行。本次活动由金华市网络界人士联谊会主办,全市各县市区网联会联合承办,多方聚力依托新媒体传播优势,搭建本土宣传展示平台,以短视频镜头讲述金华乡土故事,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注入网络新动能。

现面向全社会广发征集令,邀广大创作者拿起镜头定格八婺锦绣风光,巧用短视频流量赋能乡村振兴发展。千元丰厚奖金、官方荣誉证书、专属文旅推荐官身份重磅福利悉数就位,静候每一位热爱金华的创作者奔赴赛场!

赛事将持续以光影为媒、以网络为翼,擦亮金华文旅特色名片,让八方观众看见金华风貌、读懂金华底蕴、爱上金华烟火,依托新媒体传播势能,为金华乡村全面振兴、共同富裕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网络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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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参赛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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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概括

(一)活动主题

“我为家乡代言”——用镜头记录家乡的山水人文、产业发展、乡村振兴,讲好金华故事。

(二)参赛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网络人士、短视频创作者、摄影爱好者、广大市民及团队均可参加。

(三)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26年7月2日-9月30日(为期三个月)

评选时间:2026年10月

优秀作品展播时间:根据评选时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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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说明

(一)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围绕“我为家乡代言”主题,展示金华(含各县市区)的自然风光、人文历史、特色产业、美丽乡村、民俗风情、美食特产等;作品须弘扬正能量,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

2、技术要求:

视频时长:以1-2分钟以内为佳;

画面格式:横屏版或竖屏版均可,横屏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6:9),竖屏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080×1920(9:16),画面清晰、无明显噪音;上传作品时需解压成适合手机页面浏览的MP4或MOV格式文件提交,文件大小控制在200兆内;

形式不限:Vlog、微纪录片、创意剪辑、动画、AI作品等均可。

3、原创要求: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已在其他赛事中获奖的作品不得重复参赛。

4、其他要求:参与者在提交参评视频,评奖之前不得自行在各大平台传播。

注:参与者需保留视频源文件备核。

(二)参与方式

1、参赛者需统一将作品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18868548234@163.com),在邮件标题处注明“我为家乡代言”+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2、征集作品由主办单位初步审核通过;统一由网联会账号(抖音或视频号)发布,带话题标签“,发布后即为成功参赛;

3、每位参赛者可以投稿多个作品,评选时以数据最优作品参评,不重复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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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标准

(一)评选方式

采用“大众传播数据(30%)+专家评审打分(70%)”的综合评选方式。其中传播数据以平台的播放量、点赞量、评论量、转发量为主要依据,专家评审由主办方邀请相关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打分。

(二)评选标准

1、大众传播数据(占比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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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家评审打分(占比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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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奖金为税前费用,发放奖金代扣个税20%)

附加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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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获奖者将获颁荣誉证书及“金华网络代言人”聘书;

2、一等奖获得者将受聘为“金华文旅推荐官”;

3、优秀作品将在金华市委统战部、市网联会官方平台及市县级媒体矩阵集中展播。

*最终解释权归金华市网络界人士联谊会

大赛联系电话:1306467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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