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刷到一段广东汕头的监控,看完我后背直接冒冷汗。两三岁的小丫头穿着橘黄外套开开心心走在路上,哪里知道身后跟着个“自己人”,已经盯了她一路。
要是不知道内情,任谁都以为是陪妹妹出门玩的长辈,步伐不快不慢,看着和普通亲友没区别。谁能想到,他从跟上小姑娘的那一刻,就没安半点好心。
就进了那段没监控的小路,短短七秒时间,男子抱着小姑娘冲了出来,目标明确得可怕,直直冲着路对面的河沟去。到了栏杆边,他半分犹豫都没有,抬手就把亲妹妹扔了下去。
扔完人的凶手转身就跑,动作干净利落,半秒都没停留,完全不管水里拼命扑腾的小丫头。那态度,就跟随手扔了袋没用的垃圾一样,哪像是对自己的亲妹妹啊。
小姑娘掉进去之后,在水里不停扑腾,这条河沟深得能没过成年人的腰,两三岁的小孩连站都站不住,根本没有任何自救能力,晚救几十秒,后果就不堪设想。
好在那天运气站在了孩子这边,两个骑车路过的路人刚好看到了这一幕。大哥车都没停稳就扔在路边,翻护栏的时候连鞋都没顾不上脱,直接跳进水里捞人。
另一位骑带棚电动车的大姐,后座还带着自己的孩子,看到情况停下车就跑到岸边接应。她趴在岸边伸着胳膊,死死拉住大哥托上来的孩子,两个人一拉一托,短短几分钟就把孩子救上了岸。
救上来的孩子浑身湿透,吓得眼神里全是恐惧,周围群众围过来帮忙安抚,还帮忙联系孩子家属。结果没等多久,刚才扔人的凶手,跟着一个戴帽子的老人慢悠悠回到了现场。
他表现得特别平静,就跟啥也没干,只是过来凑热闹的围观群众一样,站在一旁一言不发,那神态真的离谱。老人上前抱过孩子,对着男子大声数落,男子就低着头不吭声,那副乖顺样子,和刚才扔人时的狠辣反差拉满。
在场的人这才捋明白,这一老一少加被扔的孩子,本来就是一家子。潮汕那边本来就看重宗亲关系,亲哥哥对亲妹妹下这种死手,说出去谁能不炸。
网友看完更是怒了,全都是喊着一定要重办凶手,给孩子一个说法,结果官方通报出来,直接给愤怒的大伙浇了一盆冷水。通报说抛人的男子和女童是亲兄妹,男子长期患有精神疾病,目前已经送去医院治疗,女童身体没有大碍,见义勇为的两人也得到了表彰。
就因为“长期患精神病”这几个字,男子不用负刑事责任,这不免让好多人心里堵得慌。换谁看了完整谁不疑惑啊,全程预谋,特意挑监控盲区下手,时机掐得准准的,扔完就跑逻辑清晰,怎么看都不像完全失控的样子。
好多人都忍不住吐槽,合着精神病成了故意害人的挡箭牌?这都差点出了人命,扔完人送医院就完事了,换谁能平白接受这个结果啊。
法律的规定大家都懂,确实明确说精神病人发病的时候失去辨认控制能力,不用负刑事责任,这个规则本身没问题,是为了兼顾法理情理。但法理之外,该负的责任不能就这么轻飘飘一笔勾销啊。
要说这件事里,监护人的失职真的没法洗。家里明知道有这么一个随时可能发病失控的病人,还有一个才两三岁,完全没有自保能力的小丫头,怎么能让两个人单独出门,还都脱离了监护人的视线?
要是看管到位,哪怕真的突然发病,也轮不到他靠近孩子对不对?说白了就是出事之前放任不管,出了事才想着送医,这种处理方式,别说小女孩家里不安全,对整个村子周边来说都是不小的隐患啊。
现在好多网友都在担心,等男子治疗结束出院,又送回家里生活,那小姑娘怎么办?她才两三岁,以后天天要和一个差点把自己扔河里淹死的亲哥哥住一个屋檐下,想想都让人后背发紧。
这次小姑娘能活下来,真的是撞了大运,刚好碰到两个愿意出手救人的好心人。那下次呢?下次再出事,还能刚好有英雄刚好路过吗?
运气这种东西,本来就是可遇不可求的,总不能把孩子的生命安全,全寄托在陌生人的见义勇为上吧。我们常说家是孩子最安全的港湾,结果对这个小姑娘来说,要是家里不对病人做好管束,不对监护人落实责任,家反而成了最危险的地方,这说出去谁能接受。
说回那两个救人的路人,真的要给他们点一万个赞。换做很多人碰到这种事,可能都要犹豫一下会不会惹麻烦,人家想都没想就冲上去了,硬生生从鬼门关抢回了一条小生命。
这种素不相识就能出手相救的善意,才是我们这个社会最暖的光,他们也值得所有的褒奖和所有人的尊重。我们记住这些好人的同时,也不能放过该追责的责任。
我们也希望这件事能有一个让大家都安心的后续,不能因为一句精神病,就把该追的责任都放了。该监护人担的责任必须要担,该对病人的约束和长期治疗必须要到位。
毕竟每一个蹦蹦跳跳出门玩的小朋友,都该平平安安出门,平平安安回家,这才是我们最想看到的结果。不能让一时的疏忽侥幸,毁了一个孩子的一生,也不能让放任,给整个社会留下不该有的隐患。
参考资料:央视新闻 广东汕头女童被扔河沟事件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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