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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谷邮报7月3日电,泰国人民党(PP)近期就《受害者赔偿法》修订争议正式表态,公开敦促众议院驳回参议院审议通过的法案修正案,明确认定参议院的多项修改内容存在制度漏洞,或将严重损害后续被司法判定无罪的案件嫌疑人与刑事被告的合法权益。

为全面核查修订条款、修正不合理改动,该党同步提出诉求,呼吁国会成立参众两院联合委员会,对整部法案展开全面、细致的专项审查,保障立法初衷与司法公平。

当地时间周四,人民党议员、前众议院受害者赔偿相关法案特别委员会副主席纳塔武特·布阿普拉图姆对外详细说明本次法案修订争议的具体进展。

他介绍,此前经由参议院审议修订的《受害者赔偿法》版本已正式退回众议院,目前已列入众议院审议议程,进入两院立法衔接的关键流程。

该众议院特别委员会核心职责为专项审核刑事案件受害者赔偿、涉案被告相关费用补偿等配套法案,是本次法案修订审议的核心专业机构。

但结合司法实践与立法初衷来看,此次修订实质性改动了法案的核心立法原则,彻底偏离了法案原本的制度设计初衷。

该法案设立的核心宗旨,是为曾被拘留、监禁,后续未被起诉、指控撤销、案件驳回或终审被判无罪的嫌疑人、被告提供司法补救与合理赔偿。

纳塔武特指出,参议院的修订内容变相抬高了无罪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的举证门槛,大幅增加赔偿申请的落地难度,本质上弱化了司法纠错与补偿功能。

这类修改间接掩盖了司法系统错误羁押、错审错判带来的制度缺陷,未能正视司法失误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与众议院此前审议通过的法案版本核心精神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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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参议院修订的关键条款集中在赔偿申请前置条件与赔付时效两大维度。

其中法案第七条新增修订后的第六/一条款,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在核发赔偿款项前,必须具备“合理理由相信”涉案嫌疑人无犯罪行为、相关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判定依据,大幅收紧赔偿审核标准。

同时法案第十九/一条也参照该标准,为刑事案件被告的赔偿申请增设同等严苛认定条件。

除抬高举证门槛外,参议院还删除了原有法案中的刚性赔付条款,取消检察官作出不起诉决定、法院宣判被告无罪后需立即支付赔偿金的强制性规定,同时调整了案件受害者、涉案嫌疑人、刑事被告及其法定继承人提出赔偿申请的法定时限。

一系列条款调整,从申请条件、赔付时效、时间限制多方面收紧赔偿通道。

纳塔武特对此批评称,新增的限制性条款为遭遇错误羁押、无辜入狱的民众增设了不必要的维权负担。

无辜被羁押者往往会承受全方位的终身损害,不仅丧失人身自由,还会遭遇失业、收入中断、身心健康受损、家庭关系破裂、个人名誉损毁等不可逆伤害,依法获得国家赔偿是其最基本的合法权益。

泰国现行法定赔偿标准为羁押期间每日补偿500泰铢,参议院虽有意拓宽整体赔偿覆盖人群,但严苛的修订条款反而削弱了对无辜涉案人员的法律保护,违背了法案公平补偿的核心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