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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快乐假期守法文明出行

——梧州公安交管致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暑期安全出行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随着暑期到来,全市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陆续放假。暑假里,同学们即将开启丰富多彩的假期生活,无论是走亲访友、结伴出游,还是参加兴趣班、夏令营,交通安全都是我们最牵挂的事。在此,梧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向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致家长:当好表率,做安全出行的引路人

(一)以身作则,做好文明交通示范。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驾乘汽车时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严防疲劳驾驶、分心驾驶和"路怒"行车;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并扣好卡扣,杜绝超员超载和超速行驶,当好孩子的榜样。

(二)明确责任,筑牢家庭安全防线。了解掌握孩子的出行动向,看管好自家车辆和车钥匙。切勿将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资格的孩子驾驶,防范孩子冒用他人名义租(借)汽车、摩托车;坚决制止未达到法定骑行年龄的孩子上路骑行(骑自行车需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

(三)加强监管,常提醒、勤叮嘱。教育孩子乘坐汽车时,无论前排还是后排都要全程系好安全带。为孩子购买尺寸合适的安全头盔,并教导正确佩戴方法。年幼孩子出行务必由家人监护,严防发生闯红灯、"鬼探头"、突然猛跑横穿马路等危险行为。教育劝导孩子远离酒驾醉驾、"飙车炸街"等违法活动。

致同学们:遵规守法,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

(一)安全步行,步步留心。步行过马路时,请走人行横道(斑马线)或过街天桥,严格遵守"红灯停、绿灯行"规则,不斜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护栏。步行时请集中注意力,不低头玩手机、不追逐打闹,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防范"鬼探头"事故。

(二)"一盔一带",安全常在。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出行时,必须全员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并扣紧卡扣;驾乘私家车出行时,全员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12周岁以下儿童应使用安全座椅并正确安装在车辆后排。

(三)安全骑行,严守年龄红线。未满12周岁不得在道路上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满18周岁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严禁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等机动车上路。

(四)远离盲区,警惕"开门杀"。车辆周围存在车头、车尾及车身右侧等盲区,切勿在车辆盲区内蹲下停留、玩耍,尤其要远离大货车、工程车辆盲区。下车前请务必观察前后方来车及行人情况,确认安全后从右侧车门下车,防范"开门杀"。

(五)规范乘车,拒绝危险车辆。务必选择正规、合法的营运车辆,坚决拒绝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营运的"黑车"、报废车、超员超载车,以及农用三轮车、低速货车等非载客专用车辆。乘车时,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嬉戏打闹;乘坐公交车时,请在指定站点有序候车,上车后坐稳扶好。

守法出行,安全第一!各位家长、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争当守法规、知礼让的文明交通人,共同为孩子们编织一张坚实的暑期交通安全防护网。

最后,衷心祝愿广大学生和家长朋友们暑假愉快,阖家幸福,平安顺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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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黎永森 梁永坚

编 辑:石桂晖

校 对:杨 珊

文 字:梁颖睿

素材来源:梧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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