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那天,我是替闺蜜去的。
她叫周雨,肤白貌美大长腿,家里开了三家连锁超市,典型的白富美。这次相亲是她妈安排的,对方据说是某个远房亲戚家的儿子,在郊区一个小厂子里做技术员,月薪不过四五千,家境普通,长相据说也平平无奇。
周雨当时在电话里跟我抱怨:“我妈是不是疯了?让我去跟一个穷小子相亲?我堂堂一个海归硕士,就算不找富二代,也不能找个厂弟吧?”
我说那你就拒绝呗。
她叹了口气:“我妈说了,不去的话就断我信用卡。要不……你替我去?反正我妈也没见过那男的,你就说你是周雨,见个面应付一下,回头就说没看上,我妈也不好说什么。”
我本来想拒绝,但周雨开始撒娇:“求你了小晚,你是我最好的闺蜜,你忍心看我去相亲市场被人挑挑拣拣吗?再说了,你就当帮我个忙,下个月你生日我送你那个香奈儿的包。”
香奈儿的包。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穿了三年、边角已经磨白的帆布鞋,咬了咬牙说好。
于是周六下午,我穿着一件周雨硬塞给我的米色风衣,背着她那个我一个月工资都买不起的包,走进了市中心那家法式西餐厅。
说实话,我挺紧张的。我怕露馅,怕对方看出来我是个冒牌货。我甚至提前在网上搜了“如何表现得像白富美”,虽然搜出来的结果都很荒谬。
餐厅环境很好,暖黄色的灯光,桌上摆着新鲜的玫瑰,空气中飘着咖啡和黄油的香气。我报上周雨的名字,服务员把我领到靠窗的位置。对方还没到。
我坐下来,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菜单的皮面。窗外的梧桐叶已经开始泛黄,午后的阳光斜斜地照进来,在白色桌布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我深呼吸,告诉自己:就一顿饭的事,吃完就说“不合适”,然后拍拍屁股走人。
大概过了五分钟,我听到脚步声靠近。我抬起头,准备好了一个礼貌又疏离的微笑。
然后我傻眼了。
站在我面前的男人,穿着一件简单的灰色卫衣,袖口微微卷起,露出一截线条分明的小臂。他手里拎着一把黑色的长柄伞,头发有点湿,像是外面飘了雨。他很高,肩很宽,站在那里的时候,几乎挡住了我面前的光。
但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的脸。
那是一张我永远、永远都不会认错的脸。
他叫陈屿。我大学四年的男朋友,毕业那天跟我说“我们分手吧”,然后消失得干干净净的那个人。
他瘦了,轮廓比大学时更分明,下颌线像是被刀刻出来的。但那双眼睛没变,漆黑的,沉静的,看过来的时候像是在认真注视你,又像是在看很远的地方。
他看见我,脚步顿了一下。眉头几不可察地蹙了蹙,随即又松开。
“周雨?”他问,声音比记忆里低了一点。
我张了张嘴,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我应该说“是”,应该说“你好”,应该说任何一句能把这个局面圆过去的话。但我什么都说不出来。我的手在桌下攥紧了包带,指节泛白。
他在我对面坐下来,把伞靠在桌边。服务生过来倒水,他说了声谢谢,声音平静得像是什么都没发生。
我盯着他看,脑子里一片混乱。周雨说对方是个穷小子,在小厂子里做技术员。可陈屿大学读的是全国Top3的机械工程,当年拿的是全额奖学金,毕业前就已经有好几家大公司给他发了offer。他怎么会……怎么会沦落到去郊区的小厂?
还是说……周雨搞错了?
或者,是我认错人了?
但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被我自己掐灭了。我太熟悉他了。他右耳垂上有一颗很小的痣,他说话时习惯性地用食指敲桌面,他笑起来的时候左边嘴角会比右边高一点点。这些细节我记了整整四年,怎么可能认错。
“你……”我终于开口,声音有些哑,“你不认识我?”
他抬起眼看我,目光平静得像一潭死水。他看了我两秒,然后说:“第一次见面,周小姐。”
第一次见面。
这四个字像一根针,扎在我心口最软的地方。他不认我。他假装不认识我。
我忽然觉得很可笑。分手四年,我在无数个夜里翻来覆去地想,如果哪天再见到他,我会说什么。我想过很多种可能,骂他,质问他,或者干脆给他一个耳光。但我从来没想过,他会用“第一次见面”来开场。
“陈屿,”我直接叫了他的名字,声音控制不住地发抖,“你装什么?”
他端起水杯喝了一口,动作不急不缓。放下杯子的时候,他看着我说:“周小姐,你认错人了。”
我死死地盯着他。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像是真的在跟一个陌生人说话。可他握着杯子的手指微微收紧了,那个小动作骗不了我。
“你右耳垂上有颗痣,”我说,“你紧张的时候会用食指敲桌面,你撒谎的时候眼神会往左下方瞟。你现在就在往左下方瞟。”
他顿了一下,目光终于和我对上。那层平静的伪装像是裂开了一条缝,我看到了里面我熟悉的东西——疲惫,还有一点……躲闪。
“小晚,”他叫了我的名字,声音低下去,“你不该来。”
我的眼眶一下子就热了。四年了,这是四年来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大学的时候他从来不叫我全名,总是“小晚”“小晚”地叫,尾音软软的,像是在哄小孩。
我深吸一口气,把那股酸涩压下去:“你为什么在这里?周雨的妈妈说的那个人……是你?”
他没有回答。他侧过头看向窗外,玻璃上映出他的侧脸,轮廓锋利,眉眼间有我不熟悉的冷硬。
“周雨不会来的,”我说,“她让我替她来。她只知道对方是个穷小子,在郊区厂子里上班……”
我停下来,忽然意识到一个我一直忽略的问题。我看着他:“你怎么会……陈屿,你当年明明去了上海,进了那家外企。你怎么会……”
他转过头来,笑了一下。那个笑容很淡,带着一点自嘲的意思。
“外企,”他重复了一遍这个词,像是在咀嚼什么难以下咽的东西,“外企不要我了。我被裁了,就在入职第三个月。后来找了几份工作,都不顺利。再后来……就这样了。”
他说得轻描淡写,好像这四年不过是一阵轻飘飘的风。可我知道他。我知道他有多骄傲,知道他的自尊心有多强。大学四年,他从来不肯让我多花一分钱,打工兼职把生活费攒得妥妥当当,毕业的时候还硬塞给我一个信封,里面是他实习攒的五千块钱,说“拿着,以后我不在你身边,别委屈自己”。
我那时候哭得稀里哗啦,把信封摔在他脸上,说陈屿你混蛋,谁要你的钱,你要分手就分手,别搞得像是你在养我。
他没接那个信封,转身走了。后来我捡起来,信封里的钱一分没少,上面还沾着我的眼泪。那五千块钱我一直没花,压在我出租屋的抽屉最底下,像一个结了痂的伤口。
“那你……”我声音有些涩,“为什么来相亲?你知道周雨是谁吗?”
“知道,”他说,“周家在找女婿。我妈托了好几层关系,说对方家境好,姑娘也优秀。我妈身体不好,我不想让她操心。”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但我听出了底下的无奈。他向来孝顺,大学时他妈妈做手术,他翘了一周的课在医院守着,回来后瘦了一圈,黑眼圈重得像被人揍了。
我看着他的脸,忽然觉得这四年像一场荒诞的梦。我恨过他,怨过他,在无数个深夜里一边哭一边骂他狼心狗肺。可此刻他就坐在我面前,穿着一件洗得有点发白的卫衣,手指上还有我没见过的细小疤痕,像是被什么利器划过的。我心里的那些恨和怨,忽然就变得很轻很轻,轻到一阵风就能吹散。
“陈屿,”我说,“你到底为什么跟我分手?”
他垂下眼,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不会回答了,他才开口:“小晚,你家里条件好,你爸妈一直不同意我们在一起。你为了我跟你爸吵了多少次,你妈被你气哭过多少回,我都知道。”
“就因为这个?”我的声音不自觉地拔高了,“陈屿,我以为你至少……至少是喜欢上别人了,或者你根本就不爱我……”
“我爱你。”他打断我,声音很轻,却像是用尽了力气。他抬起头看着我,那双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在翻涌,像是压了很久的潮水终于找到了裂缝,“就是因为爱你,才不能拖着你。我那时候什么都没有,刚毕业就被裁员,连下个月的房租都交不起。你爸妈说得对,我给不了你好的生活。”
“那你就替我做决定了?”我死死地盯着他,“你凭什么替我做决定?你问过我吗?我愿意跟你过苦日子,我愿意……”
“可我不愿意。”他再次打断我,声音沉下来,“小晚,我不愿意让你跟着我吃苦。你从小被捧在手心里长大,你值得更好的。”
“更好的?”我笑了一声,眼泪终于掉下来,“陈屿,你知道我这四年怎么过的吗?我找了你好久,我问了你所有的朋友,没有一个人肯告诉我你在哪。我甚至去上海找过你,你说的那家公司说根本没有你这个人。我以为你出事了,我以为你……”
我说不下去了。那段时间的记忆像是潮水一样涌上来,我在上海的街头一家一家地找,在烈日下走得脚底起泡,手机打到没电,最后蹲在路边哭得像个傻子。
他看着我,喉结动了动,像是想说些什么。但最终他只是递过来一张纸巾,声音哑得厉害:“对不起。”
“你现在说对不起有什么用?”我接过纸巾胡乱地擦了擦脸,妆肯定花了,但我顾不上了,“四年了陈屿,你躲了我四年,现在又跑来相亲?你知不知道周雨根本不会来,她是让我来应付你的!”
“我知道,”他说,“我知道她不会来。”
我愣住了。“你知道?那你还……”
“我想见你。”他说。他的目光落在我脸上,带着一种很复杂的情绪,“周雨的妈妈跟我妈说,周雨有个好朋友,叫林晚。她说周雨可能会让你替她来。我想……赌一把。”
我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他赌赢了。他真的赌赢了。我坐在他面前,妆花了一脸,狼狈得像条狗。
“你混蛋。”我说。
“嗯,我混蛋。”
“你当年走的时候连个解释都没有。”
“对不起。”
“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恨你。”
“知道。”
“那你现在……”我看着他,声音终于软下来,“你现在什么意思?”
他没有立刻回答。窗外的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阳光重新照进来,在他肩膀上落下一片暖黄的光。他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又要像四年前一样转身走掉。
然后他伸出手,越过桌子,轻轻地覆在我放在桌面上的手背上。他的掌心很暖,带着一点薄茧,粗糙地蹭过我的皮肤。
“小晚,”他说,“我今年攒了一点钱,虽然不多。我换了份工作,工资比以前高一些。我租了一个小房子,一室一厅,朝南的,阳光很好。”
他顿了顿,声音低下去,像是在说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我在学做菜,学了你以前最爱吃的糖醋排骨。虽然还做得不好,但比四年前强多了。”
我的眼泪又掉下来,砸在他手背上。他没有躲,反而收紧了手指,把我的手牢牢握在掌心里。
“我想重新追你,”他说,“可以吗?”
我看着他。看着这张我记了四年的脸,看着他眼底那些小心翼翼的光。我想起大学的时候他在图书馆帮我占座,冬天把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身上,自己冻得直哆嗦还笑着说“我不冷”。我想起毕业那天他站在学校门口,穿着白衬衫,对我说“小晚,我们分手吧”,然后转身走进人群里,我再也没能找到他。
四年。一千四百六十天。三万五千零四十个小时。
我等了那么久,恨了那么久,想了那么久。
我反手扣住他的手指,指甲掐进他手背里,掐出几个浅浅的月牙印。他皱了下眉,却没躲。
“陈屿,”我吸了吸鼻子,声音带着浓重的鼻音,“你要是再敢跑,我就打断你的腿。”
他愣了一秒,然后笑了。那个笑容终于有了我熟悉的温度,左边嘴角比右边高一点点,眼睛弯起来,像是冬天里化开的第一道冰。
“不跑了,”他说,“再也不跑了。”
窗外的天彻底放晴了,秋天的阳光暖融融的,落在桌面的玫瑰花瓣上,镀了一层温柔的金色。我看着他,忽然觉得这四年的兜兜转转,好像就为了这一刻。
闺蜜的白富美相亲局,我穿着借来的风衣,背着借来的包,哭得妆都花了。可我攥着对面这个“穷小子”的手,心里却像是落了地。
他不是穷小子。他是我的陈屿。
是那个会在我鞋带散了的时候蹲下来帮我系、会把最后一块排骨夹到我碗里、会在我哭的时候笨拙地拍我后背的陈屿。
是那个爱了我四年、又躲了我四年的陈屿。
我吸了吸鼻子,拿起桌上的菜单挡住自己的脸:“你请客。”
“好,我请客。”
“我要点最贵的。”
“好,点最贵的。”
我把菜单放下,瞪他:“你就不怕我把你吃穷了?”
他看着我,眼底的光温柔得像要溢出来:“吃穷了,我再挣。”
我把脸扭到一边,假装看窗外的风景。玻璃上映出我的脸,眼眶红红的,嘴角却压不住地往上翘。
窗外梧桐叶落了一地,金黄金黄的,像是铺了一地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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