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海南自贸频道)

为进一步发挥

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

满足缴存人家庭

在住房消费全周期的实际需求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近日正式发布

《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

支付物业费业务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明确

自2026年7月6日起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

每年可申请

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用于支付省内自住住房的物业费

家庭每年合计提取额度

最高不超过1万元

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根据《通知》规定,缴存人家庭在海南省内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若家庭名下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只要申请提取物业费后,缴存人家庭账户余额之和足以偿还3个月的贷款,同样具备提取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提取业务仅适用于缴存人家庭名下位于海南省内的自住住房,自建房以及商铺、办公用房、产权式酒店客房等商业性质房产不在提取范围内。

每年合计提取额度上限为1万元

在提取额度方面,《通知》给出了明确的计算公式:提取额度等于房屋建筑面积乘以物业费收费标准再乘以12个月。其中,房屋建筑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备案购房合同载明的面积为准。

为防止过度提取并兼顾不同小区的收费差异,政策对物业费收费标准实行分档核定:物业收费低于2元/平方米的,统一按2元/平方米核定;物业收费在2元至4元/平方米之间的,按系统核查到的该小区实际收费标准核定;物业收费高于4元/平方米的,统一按4元/平方米核定。综合计算后,缴存人家庭每年合计提取额度上限为1万元。

可在网上申请办理

为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大力推行“零材料”办理模式。缴存人申请提取时,若通过联网数据共享能顺利获取房产、身份、婚姻等信息,即可免交纸质材料直接办理;若未能获取身份和婚姻信息,则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等补充材料;若无法获取房产信息,则暂不能办理该项业务。

在办理渠道上,缴存人可足不出户通过“海易办”APP或海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请,也可前往省内各市县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线下办理。

《通知》同时发布了违规提取风险提示。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强调,缴存人应诚实守信、合规申请。对于通过提供虚假材料、虚假信息或作出虚假承诺等方式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将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海南省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切实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与公平使用。

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监制:林涛、邱耀、唐团宝

审核:林先鹏

主编:李素云

编辑:吴淑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