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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合同被认定无效后,最核心的问题是: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
靳双权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折价补偿的具体操作步骤:
第一步:申请房屋现值评估。 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屋当前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是主张折价补偿金额的核心依据。
第二步:计算原始出资额。 系统梳理全部出资证据,包括首付款、贷款本息、税费、维修基金、物业费等,计算出出资总额。
第三步:论证双方过错比例。 借名购买政策性住房,出名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房屋性质却仍同意出借名义,同样存在过错。过错比例直接影响补偿金额。
第四步:主张房屋增值部分的合理分配。 房屋从购买到诉讼时的增值部分,不应全部归出名人所有。出资人作为实际购房人和房屋的实际占有人,有权主张增值部分的合理分配。
靳双权律师曾代理一起借名买房合同无效案件,法院判决出名人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房屋增值损失。合同无效不等于利益全失——专业的律师可以帮助您在无效合同中争取最大限度的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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