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下周一A股交易新规落地,主板ST/*ST涨跌幅由5%调至10%
中国基金报记者 张舟
7月6日(下周一)起,A股交易新规将正式实施。
对于投资者而言,需要注意以下重大变化:
要点一:沪深两市主板ST、*ST股票涨跌幅由5%调整至10%
7月6日起,沪深交易所明确将主板ST、*ST股涨跌幅限制由5%调整至10%,与主板普通股票保持一致。
目前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主板普通股票为10%。业内人士认为,统一主板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有利于减少板块内机制差异,提升定价效率,减少过度炒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投资者需注意,此前习惯以5%涨跌停来判断ST、*ST股票波动幅度的投资者,需要重新适应波动变化。
要点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全面扩容
沪、深交易所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由原来的科创板、创业板股票,扩展到全部A股和沪深两市ETF,交易时间为15:05至15:30。注意,成交价固定为当日收盘价。
北交所将新推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7月6日暂不实施)。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在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并非一定成交。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以收盘价为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原则撮合;买入限价低于收盘价,或者卖出限价高于收盘价的申报无效。
交易所表示,相关调整有助于满足投资者以收盘价交易的需求,延长相关品种的交易时间,便于中长期资金入市。
要点三:其他修订内容及暂未调整内容
上交所方面,优化基金收盘交易机制:将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由连续竞价调整为14:57至15:00收盘集合竞价,并通过集合竞价产生收盘价,与股票保持一致。
深交所方面,调整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由15:00至15:30,调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
这项变化主要影响机构投资者、大额交易参与者,对普通小额投资者的直接影响相对有限,但会提升创业板大宗交易的盘中确认效率。
北交所方面,新增严重异常波动认定和信息披露安排:股票竞价交易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同向异常波动、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0%或-60%、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0%或-75%等情形,属于严重异常波动。北交所将公布相关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期间的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三家交易所发布的修订交易规则中,有个别条款并未于7月6日实施,具体时间将另行规定,包括北交所无价格涨跌幅股票大宗交易价格范围调整、深交所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等。
编辑:赵新亮
校对:王玥
制作:小茉
审核:许闻
注:本文封面图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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