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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阳区综治中心依托“检调对接”机制,成功调处全区首例“检调对接”矛盾纠纷案件。这是济阳区深化“综治+检察”融合履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次生动实践,标志着济阳区在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构建多元共治社会治理格局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

2025年12月20日,申请人家属崔某某在济南市济阳区德阳路出顺河街北177米处步行时,与唐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崔某某不幸死亡。经认定,唐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金问题产生纠纷,矛盾一度难以化解。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唐某某有调解意向,随即启动“检调对接”机制,将线索移送至区综治中心。区综治中心收到线索后,第一时间介入,主动搭建调解平台,整合调解力量,联合检察机关共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从源头打破信息壁垒,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确保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高效有序化解。

调解过程中,区综治中心充分发挥资源整合优势,联合检察机关调取案件事实证据、分析研判矛盾焦点。综治中心调解员从情理角度出发,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多次联系协调、反复沟通,用真诚化解对抗情绪;同时,邀请检察官从法律角度释法说理,详细阐释交通肇事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及赔偿标准,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平等协商。通过“背对背”疏导情绪与“面对面”沟通协商相结合的方式,综治中心逐步消除双方对立情绪,缩小意见分歧,最终促成双方打开心结、相向而行。

经区综治中心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除保险公司因崔某某死亡对申请人进行的赔偿外,被申请人唐某某额外一次性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14万元,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唐某某予以谅解,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因交通肇事引发的矛盾纠纷在区综治中心得到实质性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此次成功调解是济阳区“检调对接”机制建立以来调成的首例矛盾纠纷案件,也是区综治中心统筹协调、联动联调能力的充分展现。作为全区矛盾纠纷化解的“指挥中枢”和“一站式”平台,区综治中心通过整合调解资源、完善联动机制、强化闭环管理,实现了“群众解决诉求只跑一地、解开心结只进一门”的工作目标。首例案件的成功调处,既为今后检调对接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样本,又进一步夯实了综治中心在多元解纷体系中的核心枢纽地位。

来源:新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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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整理:小编萱萱